新疆巴州且末县人民法院采购法庭装备项目拟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新疆巴州且末县人民法院采购法庭装备项目拟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新疆巴州且末县人民法院采购法庭装备项目拟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QMXZFCG(DY)2018-004
受采购单位的委托,且末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且末县人民法院采购法庭装备项目拟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示。
1、采购项目名称:且末县人民法庭装备项目
2、采购单位名称:且末县人民法院
3、采购机构名称:且末县政府采购中心
4、拟采购货物的说明:审判法庭专用设备
5、拟采购金额:采购预算480000元。
6、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
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县市基层院两级法院法庭装备采购项目于2017年由新疆恒联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因当时且末县人民法院资金未落实,无法参与两级法院法庭装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但是前期工作新疆恒联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现资金已落实,为了在业务上能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接,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新疆恒联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此项目供应商。
7、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
为保证该项目实现两级法院统一性及售后因素考虑,经过专家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业论证人员:刘辉 巴州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刘永东 巴州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熊峰立 库尔勒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
8、拟定的供应商名称:新疆恒联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12楼1207室。
9、公示日期: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6日止。
10、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国涛 电话:180*****588地址:且末县人民法院。
11、采购机构联系人:詹亚男 联系电话:0996-*******
采购机构地址:且末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邮编:841900。
12、且末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黄翠珍 联系电话及传真:0996-*******;地址:且末县财政局一楼。
1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到采购人、采购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14、有异议的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应说明异议的理由及依据,必须署全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反馈。
且末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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