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红新苑D区2#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浮红新苑D区2#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浮红新苑D区2#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赣建浮招字[2018]第24 号一、招标条件:浮红新苑D区2#楼项目经浮梁县发改委审批并予以项目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360222-70-03-028814),经浮梁县建设局批准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招标,招标人为浮梁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针对浮红新苑D区2#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浮红新苑D区2#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招标单位:浮梁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3、建设地点:浮梁县城白居易路西侧。

4、工程概况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399.01平方米,占地面积2609.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50.36平方米。新建地下面积2746.81平方米,地上总面积16603.56平方米,其中1#楼(已建),建筑面积8134.98平方米,新建2#楼A座2409.60平方米和2#楼B座6058.98平方米,新建总面积11215.38平方米,新建地上建筑面积8468.58平方米,其中新建商业及商务办公2753.57平方米、新建住宅5715.01平方米。新建部分共有47户住宅及3层商业及商务办公裙房和地下室1层,2#楼A座地上10层,2#楼B座地上12层。

5、项目投资:本项目建设工程估算约391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669万元,设计费(含勘察费)约120万元、设备费约536万元,暂列金额593万元)。

6、招标内容:

6.1设计工作内容: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D区2#楼)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6.2采购工作内容:建安施工相关的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

6.3施工工作内容: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D区2#楼)涉及的土建工程(含土方)、装饰装修工程、强电工程(含外接电力线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环保工程、照明工程、室外管线、消防工程、通风工程、人防工程及其它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要求设计单位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新标准)。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仅施工方提供)。

4、********2">外省来赣投标单位以设计方身份和施工方身份均须已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政务大厅办理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并以施工方身份另须办理针对本工程的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且须提供上述网上相关公示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应严格执行《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为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含临时)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并为施工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聘用合同)。

7、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审报告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8、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8.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

标开标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

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且设计负责人由设计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由施工方拟派);

8.2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即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8.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8.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8.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8.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原件一起递交;

8.7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8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承接本工程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9、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担任)的劳动聘用合同和二代身份证。****************0002.png">

10、拟派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 、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和资料员)的有效上岗证书。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原件(施工资质证书提供彩色扫描件即可)。

四、招标日程安排: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浮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1220 日至2019 120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及补充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912114:30整,开标地点:浮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浮梁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35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137*****654

招标监督机构:浮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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