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具招标公告

厨具招标公告

青田中学厨具(QTCG2006-086)项目政府采购经县采购办同意研究决定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允许经营本项目的供应商才有资格报名参加本项目报价。
2.本次询价设有预算指导价13万元,各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指导价的报价无效。
3.报价单须用信封密封递交,并在密封袋盖上公章,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各供应商请于2006年8月3日下午4:00时前送至或邮寄(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招投标一科,县交易中心于2006年8月8日下午4:00时前未收到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则按废除询价资格处理。
4.成交人交纳6000元询价保证金,并交纳标书成本300元。
5.本次报价是指最终结算价(含安装、运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6.本次评定原则采用符合性最低价成交法。询价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单推荐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并推荐报价次低者为预备成交候选人。预备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有效时间为15天,在有效时间内,成交候选人有违反本次询价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预备成交候选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资格,并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及成交资料费后授予合同。
7.成交候选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本次询价协议。
8.成交候选人不签订协议或不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将没收询价(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协议后自动转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半年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由交易中心自动无息退还质保金。
9.成交候选人须按照行业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10.付款条件: 安装完毕后,经业主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由县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协议款。
11.本次询价采购,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有权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可以暂不采购,认为本次采购确与市场调查不符,并不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另行组织采购。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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