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OA系统升级招标公告
政府OA系统升级招标公告
采购人 | 蕲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蕲春县政府OA系统升级 | 预算价(万元) | 26.5 |
联系人 | 陈超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蕲春县漕河一路1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OA系统软件升级:实现公文领导签批全屏签批和原笔迹保留、增加OA系统签到功能和政务简报功能。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蕲春县政府OA系统”由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蕲春县政府OA系统升级项目”是在原有系统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应用系统进行完善性升级,为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满足业务经办的需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在原有系统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应用系统进行完善性升级。主要解决领导移动办公手写签批问题,实现公文处理领导签批文件原笔迹保存和增加移动办公设备功能,指派专人进行系统维护。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 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蕲春县政府OA系统”由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该单位派驻专人进行系统的维护,响应速度快,长期提供良好的服务。“蕲春县政府OA系统升级项目”是在原有系统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应用系统进行完善性升级。主要解决领导移动办公手写签批问题,实现公文处理领导签批文件原笔迹保存和增加移动办公设备功能。鉴于蕲春县OA项目由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建,为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满足业务经办的需要,同时,出于保持系统的稳定性、持续性、安全性、节约成本的方面考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论证专家: 蔡国前 县公安局 信息中心主任 骆福南 县住房公积金办 高级会计师 文竹 县医保局 计算机工程师 | ||
拟成交价格 | 26.5万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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