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工程项目

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工程项目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龙井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工程项目(2018)

二、货物名称、数量、预算和资金来源、供货期(工期)及施工时间:

名称、数量: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工程项目(2018)采购(详见第七章技术规格);

控制价:455.3669万元

供货期(工期)及施工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必须全部完成。

三、付款方式:先由中标公司垫付,工程验收合格后,款项一年内付清。

四、采购计划编号:LJZFCG-GK-201841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需在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申请注册的供应商。

六、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月13日起,到2018年11月19止。请登陆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到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防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货物需求、技术规格和要求

1.投标产品“行人礼让抓拍单元、智能电警单元、智能卡口单元、智能球机、LED补光灯、闪光灯、红灯信号检测器、高密度服务器、磁盘阵列”必须为同一品牌产品。

2. 投标产品“行人礼让抓拍单元、智能电警单元、智能卡口单元、智能球机”必须与龙井市公安局已经建设的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软件兼容,实现各项业务功能。

3. 投标产品“高密度服务器”必须与龙井市公安局智能管控平台设备实现硬件兼容,实现处理能力负载均衡。

4. 投标产品“磁盘阵列”必须与龙井市公安局智能管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违法数据和违法图片存储。

5. 投标产品“磁盘阵列”必须与龙井市公安局已经建设的城市报警监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前端设备码流直存;与龙井市公安局已经建设的城市报警监控磁盘阵列实现存储负载均衡。

6.报名和投标必须提供安防资质证明(必需提供可查询网址)。

7. 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截止后第二天上午9:00-10:00带相关设备到龙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现场接入测试并进行实际考察。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183*****117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2月 4日上午9:30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

时间:2018年 12月 4日9:30 时

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龙井市政务大厅6楼)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保证金。由于转账不一定能够及时到达,为避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工作日)上午11:30整止,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开标前到招标人指定处(财务)确认并领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人必须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参加开标会,否则将取消资格,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招标执行机构:(收投标保证金账号)

全称: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井支行

帐号:****************008516

联系电话: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科:****-*******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交通 交通警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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