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验楼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实验楼工程招标公告
1、吕四港镇鹤城初级中学综合实验楼工程已经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准建设(启发改投[2006]111 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吕四港镇鹤城初级中学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鹤城中学校园内 。
(2)工程规模:约1530?四层实验楼。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6年8月中旬至2006年11月下旬。
(4)工期:约10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并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所示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近三年承建过类似工程项目,企业信誉良好。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为非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5)其他条件: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申请人于2006年7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信息大厅(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报名,报名时请报名经办人随带本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或单位介绍信,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招标人地址:吕四港镇鹤城初级中学
联系人:陈林涛 联系电话:130*****858
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734号
联系人:金连辉 联系电话:****-********、*******
9、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06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31日。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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