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秭归县杨林桥镇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秭归县杨林桥镇2010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秭归县杨林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委托,代理秭归县杨林桥镇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事宜。该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秭归县杨林桥镇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及安装工程。
1.2、交货地点:秭归县杨林桥镇各村中心点。
1.3、货物名称、数量及规格:
PE100Ф63(1.60MPa)管15300m、PE100Ф50(1.60MPa )管1500m、PE100Ф40(1.60MPa)管9900m、PE100Ф32(1.60MPa)管17550 m、PE100Ф25(1.60MPa )管16590m、PE100Ф20(1.60MPa)管18210m,管件与所采购的管材相配套,不另外列项计价。
1.4、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制造生产经营过全系列PE塑料管材及管件并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合同管材的制造和供货的生产企业;
2.2、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2.3、有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
2.4、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到本工程管材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2.5、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交经审计的最近3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近3年在类似工程建设过程中无投标人自身过错引起的诉讼案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投标人应提交经审计的最近3个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货合同、质量体系认证等证件(具体审查内容见评标办法,投标文件中附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2010年7月13日至2010年7月1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招投标中心窗口持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300元整,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并不得购买标书。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退还。
4.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帐 号:180*****292********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招投标中心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29日上午9时,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0年7月29日上午8时00分---9时00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秭归县杨林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地 址:秭归县杨林桥镇
联系人:余波 联系电话:139*****416
招标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秭归县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郑士卿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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