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新建杭绍台铁路HSTZQ-1标站前工程1标段自购物资联合采购公告

中铁三局新建杭绍台铁路HSTZQ-1标站前工程1标段自购物资联合采购公告

新建杭绍台铁路HSTZQ-1标站前工程1标段

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TZQWZ-2018-01

1.招标条件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杭州至绍兴段利用既有杭州至宁波高速铁路,新建线路从绍兴北站引出,经绍兴市越城、上虞、嵊州、新昌和台州市天台、临海、椒江、路桥、温岭等县内,引入既有宁波至温州高速铁路温岭站;全长269公里,其中新建正线224公里;设计行车速度为35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8座车站。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516号)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7〕66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448.9亿元,资本金由民营资本、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交通集团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其中民营资本占51%;项目于2018年全线开工建设,2021年底完工,总工期4年。

所需物资建筑钢材、型钢、钢绞线、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接受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委托,作为招标牵头单位, 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6)《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核准的批复》(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16〕2516号);

(7)《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浙江省发改委发改设计〔2017〕66号);

(8)《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工程EPC 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单位自购物资管理实施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杭绍台铁路HSTZQ-1标标段起讫里程为GDK0+775.10~DK27+380,正线全长30.504km。另包含杭绍台与杭甬客专上行联络线2.685km,杭绍台与杭甬客专下行联络线2.689km。共包括:正线特大桥29136.10延米/2座、大中桥321.02延米/2座,联络线特大桥4518.07延米/2座,涵洞100.99横延米/2座;隧道490m /1座;路基565.4m/16.8万断面方;制(存)梁场2处;箱梁预制及架设混凝土简支箱梁823孔,其中双线简支箱梁645孔,单线简支箱梁178孔;无砟道床67283m。

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合同工期为30个月,合同总造价28.0358亿元。

施工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3.6同一标段同类物资包件划分2个的,投标人中标包件不超过1个,同一标段同类物资包件划分超过2个的,投标人中标包件不超过2个。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版。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认证(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河西支行营业室,账号:1400 1835 2080 5001 1974),售后不退。在汇款单上注明购买杭绍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5.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12月24日至 2018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将投标申请表(附表3)、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招标牵头人指定邮箱。

5.4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在2018年1月13日17:30前到账,以此作为对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的最终时间,逾期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再接收其投标文件。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杭绍台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8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 月1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69号五层西侧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3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6.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6.5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自行解锁或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勾选开标自动解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上发布。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各招标人联系。

9.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牵头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 赵铁民电话:151*****788邮箱:********7@qq.com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史竟辰电话: 187*****829邮箱:********5@qq.com

9.2 招标人:

9.2.1 HSTZQ-1标

招标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罗 杰电话:153*****259邮箱:********52@qq.com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赵铁民电话:151*****788邮箱:********7@qq.com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

2018年12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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