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FJGJZ-[2010]02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县红星乡过岭等(2)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已由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以 闽财指[2009]1410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永泰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永泰县红星乡过岭雁门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496亩,可新增耕地335亩;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组成(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永泰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 ;
2.6.2.设计单位:福建大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4.根据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未在福州市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7月 19日至2010 年 7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5 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控制价)、招标图纸及相关材料,合计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8月 11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泰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
地址: 永泰县红星乡;
电话:139*****066;
联系人: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永泰县南湖花园10幢2层 ,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 王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永泰县红星乡财政所
开户银行:永泰县红星信用社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永泰县红星乡过岭等(2)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投标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 。
监督单位:永泰县国土局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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