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庙日常礼仪活动经营权招租招标公告

孔庙日常礼仪活动经营权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XCQJY18-426


项目名称


南宁孔庙日常礼仪活动经营权公开招租


挂牌日期


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27日


招租底价


人民币12万元/年


竞租保证金


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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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方

南宁孔庙管理所

详细情况

南宁孔庙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9号,属事业单位。南宁孔庙管理所通过举办传统礼仪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仁、义、礼、智、信"的优良风尚,把传统文化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中。为更好发挥孔庙做为宣传和继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地的作用,保证南宁孔庙管理所(以下简称“南宁孔庙”)人员集中精力专注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发掘研究和宣传推广,配合做好南宁建制馆的开馆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大型传统文化推广活动的高质量开展,同时保证南宁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南宁孔庙传统文化活动的正常举办,现将日常礼仪活动在南宁孔庙管理所监督、把关、有序管理的前提下,由具备活动资质能力的社会企业经营日常礼仪活动。

特别提示:

1、以上标的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经营范围:全年举办日常礼仪活动(“新春文化庙会”、“孔子文化周”、传统节假日举办的“我们的节日”大型活动除外),其中包括52场“周周启礼”主题活动。


3、租期3年,自成交之日起开始计算。

4、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在签订《执行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首期一年租金,以后每年同一时间交纳下一期租金。

5、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文物与博物馆单位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南宁孔庙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南宁孔庙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6、为保证礼仪活动的严整性,承租方开展的各项礼仪活动基本流程由南宁孔庙依据《周礼》礼制来制定,未经南宁孔庙批准,不得擅自改动活动流程。

7、承租方不得擅自承接和安排活动,日常礼仪活动的报名和日程安排,由南宁孔庙统一受理和公布,承租方应指派专人积极配合南宁孔庙进行活动的对接和日常安排工作。

8、举办的每场礼仪活动,承租方须提供至少8名工作人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活动参加人数增加时,承租方应适当增加工作人员,确保活动在南宁孔庙规定的流程内顺利完整的进行,每场活动可向活动参与单位收取服务费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其中“周周启礼”活动不得收取此项费用。同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对孔庙服装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可参照市场价格,向活动参与单位收取服装清洗费。

9、承租方应在每周六上午举办一场“周周启礼”活动,全年共举办52场。

10、承租方应配备专人对活动台账进行整理并提交审核,提交的活动台账应包含活动现场照片、活动总结等内容。

11、承租方可提供个性化服务,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须预先向南宁孔庙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南宁孔庙批准,不得强制活动参与单位接受。

12、承租方须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相关规定做好活动的安保措施,如活动人数达到安保备案要求的,须获得相关层级公安机关的许可,并将公安机关同意开展活动的回执文件原件提交南宁孔庙报备,待南宁孔庙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13、南宁孔庙举办重大活动期间,承租方须在现场提供6名文化服务人员配合南宁孔庙开展活动。

14、承租方须在南宁孔庙指导下运营维护“南宁孔庙博物馆”微信公众号。

15、承租方未经南宁孔庙批准,不得将此项目的整体或部分交与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来经营。

16、如发现承租方有以下行为的,南宁孔庙有权终止合同,取消承租方的活动经营权:

(1)未经南宁孔庙批准,擅自以南宁孔庙名义举办任何活动的;

(2)未经南宁孔庙批准,擅自改变活动流程、活动安排行程、收费标准的;

(3)强制要求活动参与单位接受收费项目的;

(4)承租方在执行活动时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17、其他约定详见《执行合同》。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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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2013年10月份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个体户、自然人及联合经营体报名。


2、竞租人须信用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现象,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2015-2017年三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

3、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015年至2017年年均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4、竞租人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南宁市企业参保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并提供2018年8-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以上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竞租人所提交的材料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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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承租方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收《成交通知》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交纳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作为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收《成交通知》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执行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

3、承租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在承包合同期间发现有虚假情形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承租方所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全部由出租方没收处理。同时,承租方应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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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竞租人,由交易所通知该竞租人签收《成交通知》,并按挂牌价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执行合同》;征集产生二家个或二家以上竞租人的,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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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申请方式


?一、竞租人应在挂牌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并向交易所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相关材料时当场予以审核,并现场通知竞租人材料是否齐全合规。

?二、对符合要求的竞租人,交易所在挂牌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核对竞租保证金的到账情况。在上述核对工作完成后:

?1、对按时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通知竞租人具有竞租资格,并进入交易程序。

?2、对未按时或未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向其发出通知,连同其所提供的资料及交纳的保证金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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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信用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现象的承诺文件;


4、2015-2017年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证明材料;


5、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的证明材料;;


6、2015年至2017年年均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7、2018年8、9、10月份在南宁市企业参保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8、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


10、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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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交纳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交纳时间和方式


1、符合要求的竞租人应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款用途上须注明:“GXCQJY18-426项目保证金”)。

2、未成交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由交易所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3、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通知》、《成交确认书》、《执行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所优先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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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周先生****-*******137*****422

业务咨询或项目报名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经营权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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