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八局铁路公司南京地铁5号线TA04-1标项目经理部钢筋连接套筒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八局铁路公司南京地铁5号线TA04-1标项目经理部钢筋连接套筒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水电八局铁路公司南京地铁5号线TA04-1标
钢筋连接套筒采购项目采购函
采购编号:POWERCHINA-*******-****3
各投标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铁路公司拟采购钢筋连接套筒一批用于南京地铁5号线TA04-1标项目小天堂站、光华门站工程施工,特向贵公司发布本询价采购函,望贵公司给予复函。
一、 项目概况1.1项目概况
南京地铁5号线TA04-1标段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包括2站3区间,分别为七桥瓮站(不含)~小天堂站盾构区间、小天堂站、小天堂站~光华门站盾构区间、光华门站、光华门站~大中桥站(不含)盾构区间,小天堂站及光华门站均为换乘站。
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套筒到达约定地点的含税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钢筋直螺纹套筒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不含工地卸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抵现场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免费提供专用工具和现场安装指导服务)、产品识别编码,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发生的一切费用。
1.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及材质 | 数量 | 单位 | 采用标准(质量要求) | 拟使用部位 | 供货地点 |
1 | 钢筋套筒 | Ф20 | 45000 | 个 | JG/T 163-2013 | 南京地铁5号线小天堂站、光华门站 | 南京地铁5号线TA04-1标段项目指定地点。 |
2 | 钢筋套筒 | Ф22 | 80000 | 个 | JG/T 163-2013 | 南京地铁5号线小天堂站、光华门站 | |
3 | 钢筋套筒 | Ф25 | 100000 | 个 | JG/T 163-2013 | 南京地铁5号线小天堂站、光华门站 | |
4 | 钢筋套筒 | Ф28 | 100000 | 个 | JG/T 163-2013 | 南京地铁5号线小天堂站、光华门站 | |
5 | 钢筋套筒 | Ф32 | 80000 | 个 | JG/T 163-2013 | 南京地铁5号线小天堂站、光华门站 | |
合计 | 405000 | 个 |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规格型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4供货时间:2019年01月30日~2020年12月30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5单次供货数量不低于5000个。如单次供货数量少于5000个,补贴车辆运输费用1000元/次。
二、 技术质量要求1) 本次招标套筒为剥肋滚扎直螺纹套筒,形式为标准型,适用钢筋强度级别400级。
2) 螺纹套筒的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套筒原材料宜采用牌号45号的圆钢,结构用无缝钢管,其外观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699、GB/T 8162和GB/T 17395的规定。
b) 套筒原材料当用45号钢的冷拔或冷轧精密无缝钢管时,应进行退火处理,并应符合GB/T 3639的相关规定,其抗拉强度不应大于800MPa,断后伸长率δs不宜小于14%。45号钢的冷拔或冷轧精密无缝钢管的原材料应采用牌号45号的管坯钢,并符合YB/T 5222的规定。
c) 采用各类冷加工工艺成型的套筒,宜进行退火处理,且套筒设计时不应利用经冷加工提高的强度减少套筒衡截面面积。
d) 套筒原材料可选用经接头型式检验证明符合JGJ 107中接头性能规定的其他钢材。
3) 螺纹套筒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套筒外表面可为加工表面或无缝钢管、圆钢的自然表面。
b) 应无肉眼可见裂纹或其他缺陷。
c) 套筒表面允许有锈斑或浮锈,不应有锈皮。
三、 包装运输及服务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招标方要求,投标方应采用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并有可靠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
投标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装箱单应注明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外购件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对有特殊要求的,投标方还应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材质证明书、检测报告等文件。
凡由于投标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投标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1发货通知和验收
投标方应于货物启运前3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方,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招标方安排到货接收。若交货时间发生改变,招标方应提前 1 日书面通知投标方。若投标方未通知招标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 分期分批 将货物运输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投标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招标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3.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卖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买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2)质量保证期:12个月。
(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卖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4)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卖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买方责任的,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
(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后 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 付款方式4.1买方采取 转帐 的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若买方委托第三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提供委托协议书。
4.2本合同无预付款。
4.3本合同货款按以下第 4.3.2 种方式履行。
4.3.2分期付款:每批次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货物验收证书且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后:
(1) 30 日后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款的 80% 货款;
(2) 60 日后支付该批次货物款的 15% 货款。
结算款按照业主支付情况予以支付。
4.4本合同总价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卖方维修处理符合买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并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卖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时间相应顺延。
4.5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4.5.1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
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税务开户银行:建行长沙市长岭支行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4.5.2卖方应按照以下第 4.5.2.1 款的要求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5.2.1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按照4.5.1款要求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为16%。
4.5.2.2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按照4.5.1款和本款要求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买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买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或者拒绝付款。
4.6卖方不得要求买方向本合同4.5.1条款约定之外的收款单位、银行账户支付款项。
本合同的货物提供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销售货款的收款方均为合同签订的卖方名称,其税务登记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与合同4.5.1条款约定的内容一致。
五、 供应商复函须知5.1报价函应加盖贵单位公章,并按附表一格式要求报价。
附表一:
报 价 表 计价单位:(RMB)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税额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使用项目 | 生产厂家及产地 | 备注 | |
A | B | C=B*A | D | E=B*D | F=B*(1+D) | G=F*A | ||||||||
1 | 钢筋套筒 | Ф20 | 个 | 45000 | 南京地铁5号线项目 | |||||||||
2 | 钢筋套筒 | Ф22 | 个 | 80000 | 南京地铁5号线项目 | |||||||||
3 | 钢筋套筒 | Ф25 | 个 | 100000 | 南京地铁5号线项目 | |||||||||
4 | 钢筋套筒 | Ф28 | 个 | 100000 | 南京地铁5号线项目 | |||||||||
5 | 钢筋套筒 | Ф32 | 个 | 80000 | 南京地铁5号线项目 | |||||||||
合计(小写): | ||||||||||||||
其中: | ||||||||||||||
1 | 不含税总计(小写): | |||||||||||||
2 | 税率(%): | |||||||||||||
3 | 税额总计: | |||||||||||||
4 | 到站含税总价(大写): | |||||||||||||
注:1、投标单价为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钢筋直螺纹套筒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不含工地卸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抵现场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免费提供专用工具和现场安装指导服务)、产品识别编码,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发生的一切费用。
2、合同数量:因本项目设计尚未全部完成,结算数量以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卖方没有按照货物进场计划供货,导致发运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买方退还给卖方,费用卖方承担,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买方提前通知卖方,价格不变,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单次供货数量不低于5000个,如单次供货数量少于5000个,补贴车辆运输费用1000元/次。
3、投标人必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报价表,不填或漏填视为无效报价。
4、如果按单价的计算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如果合计小写与合计大写的结果不一致,以合计大写为准。
5.调价方式:以2018年12月14日我的钢铁网-无缝钢管-“南京市场无缝管价格行情”-流体管20#(GB/T8163-2008)Φ48*4山东金宝诚(冷拨),4800元为基准价A,当结算期间月平均公布信息价涨幅超过±5%时,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
调差公式:上浮时:P=P1*[(B-A)/A-5%]
下降时:P=P1*[(B-A)/A+5%]
即,结算单价=P1+P。
P:调价差额
P1:合同单价
B:我的钢铁网供货当月月平均信息价(取每天网价之和除以天数,以到货当天信息价为准,如当天没公布信息价,以上一次公布的信息价为准)。
A:2018年12月14日我的钢铁网信息价(基准价)。
上述报价均为增值税含税报价(税率16%),增值税采用一票制。
7、如果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8、投标方可增项报价,以提供更详细的报价组成。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开户银行:
税务开户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纳税人类型:
5.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5.2.1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应包括运输、搬运、保险、税金(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费、装车费(不含工地卸车费)及作为投标人应考虑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
5.2.2详细材料技术性能描述(包括材料的规格性能、产地、技术参数等内容);
5.2.3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时间:2019年1月~2020年12月(分批次交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报价人不得因此向询价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交货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4号或买方指定地点。
5.2.4供货材料质量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2.5交货期及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5.2.6如果非本厂生产请提供设备制造厂代理授权书。
5.2.7报价有效期:60天。
5.3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4对上述条款应作出响应,非响应性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报价时间及地址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向参加投标者,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参加询价,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10时00分,报名通过的单位于2019年1月4日(周五)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含投标报价、报价单位资质、业绩、检验报告、生产厂家资质)制成PDF文档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在线上传报价文件和网上报价(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ec.powerchina.cn)。
上传网上报价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铁路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网上报价。未办妥成为以上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上传网上报价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七、延迟交货违约责任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外,若投标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如投标方延期交货超过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10天,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违约金。
因法定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八、其它条款
8.1 投标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招标方出具相关凭证;投标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权利。
8.2 投标方应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投标方保证招标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招标方的上述行为不受投标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8.3 任何第三方向招标方主张权利的,由投标方负责处理;招标方因此遭受牵连的,投标方应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及费用,若已签订合同,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8.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询价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铁路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心区常青路8号
联系人:徐先生 程先生
监督电话:****-********
2018年12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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