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沥青改性加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沥青改性加工招标公告
江西省永修至武宁高速公路项目沥青改性加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西省永修至武宁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设审字[2009]6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永修至武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江西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并已落实。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路面用基质沥青已完成招标,改性加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质沥青改性加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和武宁县境内,路线全长104.487km,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本项目沥青改性加工计划于2010年11月开始,2011年7月结束。
2.2 本次基质沥青改性加工总量约为40300吨,共2个合同段。上面层、下面层、封层和沥青砂的基质沥青将用于加工SBS改性沥青,约为38400吨;粘层基质沥青将用于加工改性乳化沥青,约900吨。基质沥青由发包人采购,LQ4合同段基质沥青储于江西省公路局物资储运总站沥青库(江西省南昌市昌北下罗),LQ5合同段基质沥青储于江西赣北公路材料有限公司沥青库(江西省九江市九江港)。改性沥青交货地点为本项目各路面施工合同段的沥青拌和站。具体情况见下表:
合同段 范 围 基质沥青数量
(吨) 包装
形式 基质沥青
储存地 交货地点 备注
LQ4 K0+369~K53+000段上、下面层及粘结层用 约20800 散装 江西省公路局物资储运总站沥青库(江西省南昌市昌北下罗) 路面施工合同段P1的沥青拌和站位于永修县八角岭乡境内,相对应的主线桩号为K7+200;P2的沥青拌和站位于永修县三溪桥乡境内,相对应的主线桩号为K41+200。 基质沥青为进口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其中约480吨用于加工改性乳化沥青。
LQ5 K53+000~K104+856段上、下面层及粘结层用 约18500 散装 江西赣北公路材料有限公司沥青库(江西省九江市九江港) 路面施工合同段P3的沥青拌和站位于武宁县宋溪镇境内,相对应的主线桩号为K72+000;P4的沥青拌和站位于武宁县浦田乡境内,相对应的主线桩号为K91+500。 基质沥青为进口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其中约420吨用于加工改性乳化沥青。
注:以上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加工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和要求如下: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①具有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国内沥青改性加工厂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②具有自有沥青改性加工设备不少于1套或自有移动式沥青改性加工设备不少于2套,改性加工设备的生产能力不小于25吨/小时和500吨/天;采用移动式沥青改性加工设备的,设备须设置在路面施工合同段沥青拌和站3公里以内,且须各沥青拌和站设置1套改性加工设备;采用固定式改性加工设备的,设备须在江西省境内距离永修县虬津镇(或武宁县宋溪镇)200公里范围内;
③具有自有沥青库(罐)的存储能力满足:基质沥青1000吨,改性沥青600吨;
④具有近三年内(指2007年6月1日至今,下同)签订合同的高速公路项目沥青改性加工业绩(单个合同不少于10000吨或累计不少于30000吨),且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⑤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自有或租赁的汽车沥青罐车不少于180吨;
⑥具有自有(或委托)的试验室,试验室获得CMA认证,且具有相应的沥青试验检测能力;
⑦近三年内无国家建设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建设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不良信誉纪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每个投标人可投2个合同段,但最多只能中1个合同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7月2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报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副本原件,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永修至武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永修县柘林镇永修至武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庐山西海管委会对面)
邮 编:330317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jxywgs2009@163.com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永修至武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