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招标公告
原煤招标公告
一、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港保税区天保热力公司的委托进行招标,招标申请已报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现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出合格的单位参加本次原煤采购的投标。
二、本次招标为天津港保税区天保热力公司2006年度第四次原煤采购,原煤品种为优质大同低硫混煤,最低低位发热量≧4800cal/g,采购数量为6000吨,供煤单位按照业主要求的供货期将原煤运至指定地点。
三、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煤炭经营资格证,并且要求供货方在天津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储煤场。且能证明在原煤运输能力、人员、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原煤采购,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
(1)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企业营业执照、煤炭经营资格证复印件);
(2)近两年完成同等规模及以上原煤的供货情况(附两个以上类似供煤情况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3)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4)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
(5)储煤场地租赁合同或仓储证明材料、相应的运输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与本合同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6)资格预审文件装订要求: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招标人只接收胶粘装订的文件,拒绝接收打孔装订的文件,资审文件纸型一律采用A4纸型包括外封封皮。
四、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按照上述要求在报名时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煤炭经营资格证(原件)、储煤场地租赁合同或仓储证明材料(原件)。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6年7月25日—2006年7月31日上午9:00-下午16:00前(周六、周日除外),送达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唐颖收。
五、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工作安排等在招标文件中进一步明确。
采购单位:天津港保税区天保热力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东方大道193号(二楼)
联 系 人:唐颖
联系电话:***-********/********转83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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