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修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ZCG********29)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协议》的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采购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

修缮、装饰工程

1.0

800,000.00

详见附件


  • 采购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注册供应商后,于2010年07月16日至2010年07月23日11:00时(北京时间)期间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深圳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报价。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 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装修类项目(60万-200万):必须为装饰修缮工程预选供应商招标项目(项目编号SZCG********44)的二级及以上级别预选入围供应商。
  • 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10年07月16日 17:30 (北京时间)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10年07月23日 11:00 (北京时间)
  • 付款方式: 按深圳市财政局规定 。
  • 报价币种:人民币。
  • 竞价响应承诺:
    供应商参与竞价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价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 成交原则及结果公示:
    装修类项目(60万-200万): 价低者成交。
  • 违规处罚内容及规定:
    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投标行为和投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情节严重的,一年内不能重新签订《深圳网上政府采购协议》,有关处罚情况一并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一)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投标的;
    (二)与采购单位或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三)因无法履行投标承诺而未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成交后又放弃成交资格的;
    (五)投标人在质疑投诉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情况的;
    (六)其他违反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
  • 废标后续处理: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被废标后,新成交供应商的产生按综合总分排序顺次顺延。
  • 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
    网上操作咨询: ****-******** 转 6 ****-******** 转 6
    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 ****-********



  •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