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党城湾镇垃圾焚烧处理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肃北县党城湾镇垃圾焚烧处理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肃北县党城湾镇垃圾焚烧处理站新建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肃北县党城湾镇垃圾焚烧处理站新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肃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50m处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垃圾热解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生产线一条,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10 t/d。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026.41万元;
二、工程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工程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影响等。生态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影响;
(2)营运期:焚烧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灰渣、飞灰、废活性炭、脱酸石膏等固体废物的处置。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焚烧炉采用二次燃烧技术,通过“3T+E”技术控制二噁英排放;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销+旋风除尘+急冷塔+脱酸塔+吸附塔+布袋除尘”工艺处理,45m排气筒排放;热解气化炉排气口安装在线监测;垃圾坑保持微负压状态防止臭气外逸。
(2)水环境:渗滤液雾化喷入炉内处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洗漱废水,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设置容积为48m3事故水池;急冷塔循环用水经清水池循环利用;脱酸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用于石灰制浆及湿法脱硫用水。
采取相应的工程防渗措施减轻对地下水的影响。简单防渗区:办公区域、辅助生产区域等划为简单防渗区,对地面进行简单硬化处理。一般防渗区:垃圾运输道路划为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混凝土地坪。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渗滤液收集池、事故水池、炉渣堆场、垃圾池、进料间及主要生产区域,采取“环氧树脂膜+抗渗混凝土+刚性垫层”防渗处理。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做隔音箱,安装消音器;对各种泵类采取减振措施,做隔声罩;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经常进行噪声水平测试,消除隐患。
(4)固体废物:垃圾焚烧炉渣作一般工业固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14)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厂内职工生活垃圾就地焚烧处置;不可焚烧垃圾中可回收垃圾收集外售,不可回收垃圾及时清运至肃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脱酸石膏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活性炭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该工程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项目建设中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相关资料。待确认为相关利益方后,将向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环评报告书简本查阅服务。公众可以填写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肃北蒙古自治县市政环卫管理处
联 系 人:刘玉辉
联系电话:****-*******
九、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 甲 字 第1808号
联 系 人:聂峰
联系电话:***-********
肃北蒙古自治县市政环卫管理处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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