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人: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
2、项目名称:慈溪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暨路甬祥旧居雕塑工程
3、项目工期:40天
4、工程造价:约84万元
5、招标范围:园林雕塑(材质为青铜和玻璃钢仿青铜)制作及施工安装。
6、资金来源:市财政投资
7、对投标人的要求:
一、具有雕塑生产制作及安装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二、企业拥有自己的铜质雕塑专业加工厂,有良好的业绩。
三、企业有丰富的雕塑工程项目安装经验的安装技术人员现场安装。
8、投标保证金:1.6万元;递交截止时间:2006年8月1日16:00时前本地投标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外地投标单位以本单位总公司(公司注册地银行)(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开出的汇票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退款时需带身份证和招标人签章的同意退款证明。
收款人:慈溪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号:****************034
9、报名时间:2006年7月26日至2006年8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10、报名地点:慈溪市招投标中心(北二环中路16号)
11、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主要制作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或个人报名资格。
12、资格审查时间方式:8月2日上午10:00。
资格审查地点:慈溪市招标投标中心(北二环中路16号华泰大厦)
(1)资格审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主要制作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
(2)资格预审时按后报名先审查的次序进行。
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①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不在场或未带本人身份证;
②未能当场即时提供前述第(1)款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③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3、其他说明:
(1)投标人不得有慈溪市、宁波市、投标人注册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并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14、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 招标投标中心
报名联系人:余小姐
电话:****-********
财务联系人:胡小姐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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