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圣村购买240L垃圾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圣村购买240L垃圾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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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大圣社区村民委员会(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大圣村购买240L垃圾桶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MATPXM-2018-113
2、项目内容:240L垃圾桶300只,灰色250只,绿色50只。
2.1、规格要求:容量:240L,长730mm、宽580mm、高1020mm,总重量≥15kg,材料: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新料添加增强、抗紫外线剂;桶身壁厚:≥4.5mm;桶前面圆角(宽度120mm)做加厚设计,厚度6mm,桶口及加强筋厚度≥6mm,桶盖厚度3mm,桶底安装有5枚钢制耐磨钉,把手采用连体式结构。实心轮子:轮子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轮胎外圈采用橡胶材质。底轴链接:轮轴采用45#中钛钢,实心杆直插止退防盗固定。桶体前口与车辆提升架配合处加有加强筋,提高运载能力、装载重量为150kg。桶体一次性注塑成型,无接缝,具有耐腐蚀,耐酸碱作用。正常使用温度为-25℃-+65℃;产品两年内不退色。技术要求和物理性能均达到CJ/T280-2008标准。
3、预算:7.8万元。最高限价:7.8万元。(含招标代理费,票税等所有费用)
4、服务工期:7天。
5、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承包商均可报名参与。
5.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壹仟贰佰元整;交纳办法:转帐支票或现金方式。
保证金汇款单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保证金汇款银行:徽商银行南京河西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2910 4010 2100 0017 391
8、报名方式:携带下述资料到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清香雅苑东大门对面大院进行投标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17:00。(节假日除外)
9、招标文件获取办法:需在代理机构处购买(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1、采购人: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大圣社区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孙主任 联系电话:139*****131
招标代理人(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清香雅苑东大门对面大院
联系人:许工
电话:******** 159*****566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该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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