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生活垃圾中转站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南片区、东片区)招标公告
连平县生活垃圾中转站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南片区、东片区)招标公告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连平县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拟对 连平县生活垃圾中转站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南片区、东片区)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3-201812-012-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平县生活垃圾中转站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南片区、东片区)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63,544.2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7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8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环境工程施工的经营范围;
3、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盖章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具有环境工程施工的经营范围;(原件核查)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②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报名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6)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盖章的现场勘察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所有报名及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均以附件(磋商文件)内项目编号为准。
响应供应商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 年12 月24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1 月03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标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01 月03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24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
联系人:徐位安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连平县环境保护局 |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 |
联系人:凌丽敏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7000 |
发布人: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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