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九个建制镇农村环卫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偃师市九个建制镇农村环卫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偃师市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就“偃师市九个建制镇农村环卫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偃师市九个建制镇农村环卫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偃公采【2018】14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3866.3万元/年,最高限价为3672万元/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服务内容:偃师市镇农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的建设与运营(不含国道、省道等道路以及沟渠河道等),包括:(1)镇农村清扫保洁: 9个镇镇中心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180个行政村各自然村村庄的清扫保洁,服务人口45.20万人;(2)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约207吨/天(不含工业垃圾);
3、服务期限:16年(含建设期);
4、实施地点:偃师市境内;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通过省级主管部门达标验收;
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含有“垃圾清扫或收运服务或环境工程”的经营范围;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查询时间:报名时间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完整版网页截图,否则视同未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 2017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 6 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天需提交以上资格证明原件。
注:供应商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8 年 12月24日至 2018 年12月28日(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首先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采购文件,其次点击“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15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1月15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公告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发布公告媒介的网站,获取相关澄清、变更或其他通知等信息。
八、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偃师市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艳艳
联系电话:158*****998
采购人地址:偃师市民主路27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长青
电 话:151*****117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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