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创建文明城市增设交通设施(A包:城区增设隔离护栏设施)二次招标公告
涿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创建文明城市增设交通设施(A包:城区增设隔离护栏设施)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涿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创建文明城市增设交通设施(A包:城区增设隔离护栏设施)二次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GSZBA-2018-1-1
采购人名称:涿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涿鹿县涿鹿镇合符大街涿鹿县公安交警大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曹胜利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国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8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石工 ****-******** 187*****07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内容:城区增设隔离护栏设施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6821.13元(人民币)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完工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节能产品;3、环境标志产品;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本次招标项目供货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准分包、转包。
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具有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工厂检验合格证书》;
4.2018年1月1日以后(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5.2018年1月1日以后(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2017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四表一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时间截点为:报名当天日期);
8.被授权人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公休、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须提供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涿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前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涿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备注: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并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报名,报名通过后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涿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如已完成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或报名导致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项目联系人:石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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