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启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公安局、启东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就启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
一、采购人:启东市公安局、启东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燕华、沈波
联系电话:139*****800****-********
二、项目概况、采购内容、时间要求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体建筑面积26830平方米,地上10层,地下1层。
2.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绿色建筑星级申报工作并取得绿色建筑评价设计标识、运行标识二星级认证,取得相应证书(或批准文件)及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引导资金申请技术服务等。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评价设计标识、运行标识二星级认证证书结束。
三、供应商须知
1. 供应商资格
具有节能环保、能源技术领域或建设工程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能力。
2.投标报名
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于2018年 12 月 29 日 9 时30分以前将报价文件和报价保证金陆仟元(现金,密封在一个信封内)提交至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农业银行启东支行十一楼工程部)(只接受直接送达),并在2018年 12 月29日 9 时 30分开标,迟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费用
报价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4.编制报价文件
4.1报价供应商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4.1.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一);
4.1.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4.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注:上述4.1.3至4.1.4项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报价供应商应对询价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4.3报价文件的签署
4.3.1报价文件由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报价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得有涂改;
4.3.2授权报价的,授权人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授权委托书;
5. 投标报价
5.1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叁拾万元,报价低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5.2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技术咨询费、项目评审费、专家费以及评审运行标识证书需要补充完善的各类建筑性能检测费用等所有费用。报价应结合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现场情况、市场风险及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报价。报价应涵盖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工作量、作业环境、工作周期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供应商应准备壹套完整的报价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6.2报价文件的密封
报价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
6.3 迟到的报价文件
采购人对于迟到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并原封退还报价供应商。
6.4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报价文件送达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后,报价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
7.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陆仟元的报价保证金。保证金形式:现金(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同时提供。不同时递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四、成交人确定
1.开标
1.1时间:2018年 12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1.2地点: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按时递交并已接受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报价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应准时到场,并在投标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按照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评标办法:有效报价中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以此类推。如有效报价中最低投标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3.凡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未加盖报价供应商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报价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价文件要求的;
(5)报价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7)不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8)报价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0)未提供报价保证金。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合同的授予
5.1合同将授予报价合理、公示无异议的报价供应商。成交人须于 2018 年 月 日前与采购人签署合同书,如成交人不能按规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书,该成交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5.2合同书格式见附件三

启东市公安局、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一:
报价函
致:
一、经认真分析,领会了贵方提供的启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询价文件,我方在此郑重表示,依据贵方询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分析相关资料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元,按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
二、保证在本报价文件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有效。
1、我方将遵守报价文件的承诺,并同意随时解答贵方的询问,提供贵方要求的补充资料,并随时准备接受中标通知。
2、如果中标,则本报价文件和贵方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即成为我方和贵方之间有约束性的协议文件。
3、如果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贵方签订《合同书》。
4、如我方违约,同意贵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三、我方承诺,若能中标,将在项目实施中,全面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年 月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书在此明确: (报价供应商名称)的
(职务)、 (姓名)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公司授权 (姓名)为我方的合法代理人,该代理人在本次的报价活动、合同谈判、协议书签署等相关行为中,可全权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附件三:
合同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本合同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信息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绿色建筑星级设计标识、运行标识咨询工作,项目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启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
(2)项目概况:建筑面积26830平方米,地上10层,地下1层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乙方完成本项目绿色建筑星级申报工作并取得绿色建筑评价设计标识、运行标识二星级认证,取得相应证书(或批准文件)及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引导资金申请技术服务等。包括:
(1)项目预评估:收集分析项目背景、地形图、技术应用现状、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当地气象资料,结合当地地区的气候特点、项目建筑性质,策划、分析和制定项目的整体绿色建筑设计理念;针对绿色建筑的子系统目标,对该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进行概念设计并提出相关方面的技术措施;
(2)项目模拟分析:根据省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相应指标进行模拟分析,并提供环境模拟分析及说明报告。报告包括:室外风环境数值模拟分析报告、建筑自然通风数值模拟分析报告、自然采光分析报告、建筑隔声分析报告、建筑自然通风优化模拟计算报告、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等;
(3)资料汇总、制作以及预认证:完成各项方案分析报告以及绿色建筑整体深化方案报告,并整理、完善相关设计标识所需资料。
(4)设计标识申报工作:编写申报书、自评估报告、“四节一环保”证明材料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设计阶段)申报资料;评审过程中,协助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答辩、与评审专家的沟通、解决形式审查、专业评价及专家评审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帮助甲方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设计阶段)证书。
(5)运行标识申报工作:收集整理施工过程资料、运行数据、调试数据、编写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协助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答辩、与评审专家的沟通、解决形式审查、专业评价及专家评审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帮助甲方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运行阶段)证书。
(6)会务申报组织:负责牵头评审相关会务组织,承担相关会务费用以及申报标识所需的其他检测费用,检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照明质量检测;室内外背景噪声检测;楼板撞击声声压级检测;围护结构空气声隔声性能检测;处理后雨水水质检测;室内温湿度风速风量检测;室内采光、眩光值检测;废气、废水污染物的排放检测;室内污染物浓度检测、外窗可见光反射比检测。
2、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技术资料
甲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技术纸质和电子文档(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应提供配合乙方工作所需的数据、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
(2)人员条件
乙方为甲方提供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过程中,甲方应配备相关人员配合乙方绿色建筑技术咨询相关工作。
(3)工作条件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本项目绿色建筑技术咨询工作必须的相关工作条件,包括培训场地、会议组织等。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乙方提交的资料需求清单,提供本项目相应的各专业工程设计图纸、项目环评报告、勘察报告等相关文件。
2、甲方应与本项目设计单位协调,配合完成乙方提出的必要设计图纸更改。
3、甲方应完成乙方所提供咨询意见的落实与反馈。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本项目未通过绿色建筑评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余款,乙方已收取的款项应全部退还甲方。
2、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评审要求,应在规定期限内修改、补充、完善。如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或者乙方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报酬。
3、乙方在预定日期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并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当期应收咨询费用的0.5%;若乙方延迟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报酬。
第五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绿色建筑技术服务总费用:人民币元,包含技术咨询费、项目评审费、专家费以及评审运行标识证书需要补充完善的各类建筑性能检测费用等。若获得财政奖励资金,按获得金额的12%奖励中标单位。
2、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在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证书后的十五日内支付余款(不计利息)。
3、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3万元,履约担保金(扣除已转入的投标保证金0.6万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递交履约担保金及签订合同的,则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并记不良行为。
第六条 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提出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本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
4、甲乙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
第八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双份各执叁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启东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建咨询项目分散询价公告.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咨询服务 绿色建筑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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