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新路二期建设项目公开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通知
关于田新路二期建设项目公开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田新路二期建设项目公开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通知
江津区永兴镇田新路二期建设项,公开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现将采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发包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田新路二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规模:田新路二期位于永兴镇万狮桥村,系我镇2017年农村小康公路建设项目(二类),全长6.2公里,主线起于三道拐,终点为新房,长3.772公里 ;支线1起点为滑草场,终点为新房下,长0.757公里;支线2起于项目部,止于山顶上,长1.661公里。建安费发包金额约806万元。
二、服务内容:田新路二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二、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3.3万元。
三、支付方式: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四、比选安排
(一)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7日9时5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三)标书递交地点: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中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五)比选地点: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中会议室。
五、中标单位确定办法
(一)采取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人根据各单位报价情况确定中标人顺序(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中标人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候选人的报价与成交供应商报价差额在最高限价的5%(含5%)以内,可顺延为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组织比选。
(二)如参与报价比选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时,则重新组织比选。
(三)招标人根据各单位报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
六、报价人资格
(一)合格的参与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竞选人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七、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表(格式附后,加盖鲜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定,加盖鲜章);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招标代理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明:报价文件一份。
八、相关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报价包含投标单位管理费、人工费、税费、劳务费、交通费、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
(二)报价表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完整的;
3. 投标报价无法确认的。
(四)报价文件递交后一律不退还。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确定。
十、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大圆洞街260号
联系人:罗犹波
联系电话:188*****009
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田新路二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投标报价:万元(大写:)
备注:
1.带★项必须填写,如有漏项的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相符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并盖公章):
年月日
标签: 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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