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气调节器招标公告
第一期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气调节器招标公告
奉新县第一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受奉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对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为期17个月的全县第一期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气调节器(中央空调设备和其他专用制冷、暖设备除外)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XFXCCG-2010-010
2、招标项目:共三包,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
第二包:便携式计算机、
第三包:空气调节器(中央空调设备和其他专用制冷、暖设备除外)。
具体内容请详见第一章第三节《采购物品需求与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奉新县城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含营业网点、仓库等)。
(三)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鉴定证书以及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国家强制认证、节能产品认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投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0、ISO14000、3C认证等)。
(四)具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的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产品经销权。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库存以保证能提供所采购的货物。
(五)具有固定的送货人员和送货工具,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所采购货物安全、无损的送到采购单位。
(六)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由供应商负责的,应有专门从事售后服务的维修、征求用户意见等人员,保证让采购单位满意;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由生产商负责的,供应商应协助采购单位解决好售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八)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于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前送达用于资格审查。投标人将原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4、协议供货的概况: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某种经常性采购的货
物的品牌、价格、服务,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采购人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单类产品年度累计金额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货物时,除特殊原因,均应向协议供货商购买。
5、拟投标人在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售后不退。凭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在开标前一个小时内交纳报名费。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开标前请汇款到:
收款人: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
账号:****************023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奉新支行。
7、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2010年7月28 日上午9:00。开标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9:30
8、联系电话: 0795—*******
9、开标地点:江西省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奉新县审计局六楼)。
10、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江西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招投标网、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信息公示栏。
11、凡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有不理解的地方应及时询问,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开标前一天书面通知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
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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