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本级]九江市殡葬管理处订制敬香炉、“化钱炉”采购项目

[九江市本级]九江市殡葬管理处订制敬香炉、“化钱炉”采购项目

[2018-12-24]


据九江市政府采购办(浔购2018F********5)的批复,江西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九江市殡葬管理处的委托,现就订制敬香炉、“化钱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JXCD-JJ-2018-J001

2.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条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人民币)

相关要求

1

浔购2018F********5

九江市殡葬管理处订制敬香炉、“化钱炉”采购项目

2台

29万

详见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处罚期限内)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要具有省级丧葬用品企业资格;

(6)投标单位要具有本项目所投产品获取省级或以上民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生产安装许可证。

4.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6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2栋B区806室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14:30时(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2栋B区806室,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不接收。

采 购 单 位:九江市殡葬管理处

联 系 人: 童先生

联 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2栋B区806室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

电 子 函 件:********8@qq.com">********04@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香炉 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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