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IPO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IPO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IPO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首次公开募股(以下简称IPO)的总体规划,为做好公司规范重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资本运作事宜提供专项审计服务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我公司IPO项目所需的审计服务机构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IPO审计服务
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招标人IPO所需由会计事务所(公司)提供规范重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资本运作事宜的专项审计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对公司2018年初数进行审计、梳理;协助公司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制定和完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公司会计核算进行疏理,完善收入确认原则、成本核算方法,对公司资产、负债和历年所有者权益变动及实收资本增加情况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过程中重要事项涉及的会计处理进行复核。对公司现行与财务相关的内控制度进行检查,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
2、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4、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5、为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制作上市申报材料,出具包括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内控制度评价报告,纳税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申报报表与原报表差异情况审核报告,并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专项核查工作。
6、根据证监会审核反馈意见,出具反馈意见核查报告。
7、提供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财务会计咨询服务,并根据证监会的最新审核要求出具相关专门报告。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事务所(公司);
2. 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IPO会计服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项目上市经验。“项目上市经验”指投标人协助项目方已实现上市或在中国证监会官网完成IPO申报预披露;
4. 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专业能力;
5. 投标人及本项目负责人近3年未因违规执业受行政处罚;(若投标人存在故意隐瞒,经查实后视为无效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不存在其他可能不适合承担本项目的情形。
五、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9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至南京市大光路26号华东大厦7楼713室领取招标文件。如无法现场领取招标文件,请电联。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周鑫。
招标人: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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