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学院汽车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次)招标公告

航空学院汽车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航空学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航空学院汽车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航空学院汽车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WZ2018ZB-XAHK-325A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地址:西二环259号

联系人:西安航空学院经办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

联系人:招标二部杨丹

电话:***-********-***

传真:029-8831968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航空学院汽车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采购项目(二次)1批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燃烧分析仪(进口设备,已做进口论证)、TH-β10a智能测尘仪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27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所投燃烧分析仪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为非所投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产品制造厂商直投不需要提供,但需提供其为制造厂商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21 09:00:00至2018-12-2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西关正街60号英达大厦(西门外向西200米路南)1507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金购买。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04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西关正街60号英达大厦(西门外向西200米路南)405室

3、开标时间:2019-01-04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西关正街60号英达大厦(西门外向西200米路南)405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西安银行朝阳门支行

4、账 号:****************89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18-12-21


标签: 汽车检测 学院 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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