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汽车队2019年汽车队柴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ZB-HD-2018-18)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汽车队2019年汽车队柴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ZB-HD-2018-18)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汽车队 2019年汽车队柴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ZB-HD-2018-18)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汽车队委托,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2019年汽车队柴油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9年汽车队柴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YZB-HD-2018-18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一)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汽车队采购符合天津市车用柴油标准的柴油,全年用量约需50万升。(二)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34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具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燃料油经营批准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柴油;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出具的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5.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提供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的截图。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12-25到 2018-12-2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提供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的截图。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项目报名,若为法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以上要求1-3项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现场发售领取。(项目一经报名成功,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5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1-1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先生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汽车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雪莲南路附近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工:***-********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汽车队、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货物:符合天津市车用柴油标准的柴油,全年用量约需50万升。2、服务期限:2019年1月-2019年12月(最终合同预算金额上限为340万元,若本项目预算金额至服务期满前已全部使用,则合同自动终止;若本项目至合同期满预算未全部使用,则合同按约定时效自动终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采购人提出用油需求时,投标人应保证随时为采购人提供加油服务。4、由于采购人车辆需要,投标人须在服务期限内的2019年1月-3月、10月15日-12月31日期间提供-10#车用柴油,室外温度在-12度以下须提供-35#车用柴油,其余时间供应0#车用柴油。5、投标人必须为汽车队提供行车距离5公里以内的投标人自己的加油站,具备安全加油的保障条件、工作流程和防护措施,有充足的加油等待场地,可以同时停放不少于20辆大型车辆。★6、书面承诺:投标人供油的质量必须符合天津市车用柴油标准,如所供油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可视情况要求退货处理,因油品质量问题(以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造成采购人的机械损坏等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供油半年内出现两次送检柴油油品不符合天津市车用柴油标准,视为投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投标人无条件退还已付款余额。7、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柴油无质量问题。以季度为单位,投标人定期向采购方提供所投柴油的质量检测报告。8、投标人必须保持适当的库存,如果造成采购人用油中断,将视为违约(不可抗力情况除外),违约按照合同条款处置。9、投标人须提供过去两内年符合采购人需求的-35#车用柴油的供应记录。同时提供过去三年内对三家或以上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柴油供应记录,且每家单位月供油量不少于20吨。10、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质量保障措施和售后服务承诺。11、采购人与投标人结算方式为月度结算数量,季度结账。12、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由更优惠的服务承诺和对于采购人的配合有特殊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列明。★13、书面承诺:如日后涉及油品质量升级、价格调整问题,投标人要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品质的柴油,柴油价格以“中国石化或中国石油”每月最新市场价为基准价做相应的折扣,根据当时所用柴油标号和计量器上实际使用量进行据实结算。(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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