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应急物资租赁及处置委托城市燃气应急处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压力管道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具有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抢险能力和专长。5、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失信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页;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应急物资租赁及处置委托城市燃气应急处置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0029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本项目为一招三年项目。 5、交付地址:大沽路100号 6、交付日期:2019年底 7、采购预算金额:680000.00元(国库资金:6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任何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均作为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2-24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2-29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新证);2、法人授权委托书;3、相关许可证(例压力管道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4、信用中国查询页。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2-24 16:30:00至2018-12-29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2018年12月29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至上海市浦东南路3456号15楼接受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完成现场报名审核,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浏览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现场审核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予退还)。审核通过后,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1-14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456号(江天大厦)15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五份(纸质文件,一正四副)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 七、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费300元,报名审核通过后交至浦东南路3456号江天大厦15楼。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