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新华书店图书城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新华书店图书城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新华书店图书城装修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分公司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24日16: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24日08:30至2018年12月29日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14日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 ||
预算金额 | ¥413.524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思语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分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八一五中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昌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思语****-******* |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新华书店图书城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新华书店图书城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JZX[GK]201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思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分公司
地址:宁德市八一五中路6号
联系方式:黄昌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思语****-*******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宁德新华书店图书城装修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
2、招标编号:FJZX[GK]20180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标准1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资格标准2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所属单位为准。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7]5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14日9:30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分公司
地址:宁德市八一五中路6号
联系方法:****-*******
13、代理机构: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联系方法:****-*******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注: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装修工程 | 否 | 1(批) | 80000 |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通过 (领取方式)领取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合同包: ),愿意投标此次招标项目。若招标文件需进行实质性修改时请发函通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包:1 明细描述资格标准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资格标准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所属单位为准。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7]5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3.524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4日 08:30至2018年12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131*****010*******,开户名: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及本招标文件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需在2018年12月29日下午18:00前送至(或传真或扫描后发邮件至********27@qq.com)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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