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除焦程控系统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水力除焦程控系统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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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除焦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水力除焦程控系统 | ||||||||||||||||||||||||||||||
项目编号 | ****-*******-JZ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水力除焦程控系统1套。最高投标限价: 130 万元人民币。 使用功能:采购设备用于针状焦装置除焦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技术标准:详见询购技术文件。 质量要求:该水力除焦程控系统,要对水力除焦过程中的重要设备如切焦水罐、高压水泵机组(电机、齿轮箱、油站、泵)、泵出口隔断阀、除焦控制阀、高压水管线的流量压力、塔顶隔断阀、钻机绞车、电动水龙头装置等进行状态监测及动作联锁,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提示和报警提示,通过整体的控制和联锁,保证除焦过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设计及安装验收要满足《HG/T20700-2014 可编辑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和《SH/T3521-2013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服务:售后服务4小时内响应最迟48小时内服务人员到现场,质量保证期为签署最终验收证明之日起12个月或货物交付给买方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见询购技术文件9.1)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仓储库。交 货 期:2019年4月1日前交货。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卖方提供全额发票付90%货款;设备投入运行一年质量合格或到货18个月付10%质保金。 项目进展情况: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除焦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水力除焦程控系统 已由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针状焦装置除焦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联 系 人:杨 帆 手机: 176*****753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设备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3.1投标人是具有招标设备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3.2投标人业绩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石油化工方面,有类似的除焦控制系统成功应用3家及以上,且1套连续运转3年以上的应用业绩。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4投标人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为证,应包括审计报告、已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5投标人信誉要求: 201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1)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2)没有其他影响合同履行不良履约记录;(3)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12-25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12-29 16:00:00.0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2月25日至 2018 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3楼303室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3.已购买第一次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仍有意参与本次招标,来函索取招标文件即可。4.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08 14:0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1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 2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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