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厂前区液化气站及附属压力管道的维保项目-非招标公告
2019~2020年厂前区液化气站及附属压力管道的维保项目-非招标公告
********979810_html_m33a86c5a.jpg" name="图片 3" align="BOTTOM" width="132" height="45" border="0">2019~2020年厂前区液化气站及附属压力管道的维保项目非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I、工程概况
南区食堂、北区食堂和接待中心共计3处液化气站和所有公建燃气输气管道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等(含配电照明、燃气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维保边界为各厨房炉灶接口(包括连接处金属软管)和上游供电空气开关的下端口(含进线供电电缆及燃气站配电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燃气系统工艺设备及管线(含地埋)的日常接报维修及每月的例行巡检及消缺;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日常接报维修及每月的例行巡检和联动测试;
配电照明系统的日常接报维修及定期巡检;
其他零星改造类:
4.1、南区食堂液化气管道安全阀安装位置的合理调整,气化器放散管增加活接;
4.2、液化气站2只调压阀的检查维修;
4.3、食堂液化气站强排风机与报警主机之间联动的维修改造等;
其他改造类维修项目;
II、技术要求及项目实施的目标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燃气系统工艺设备及管线的日常接报维修和定期巡检:
确保液化气站内压力管道、沿途供气管线、阀门(含紧急切断阀)、燃气表、调压器、压力表及安全阀等相关设备功能完好、无损坏、无泄漏及严重锈蚀,连接软管不得出现老化开裂,地埋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或燃气泄出声光等异常问题;
每月对各液化气站压力管道、供气管线、燃气表、调压器和紧急切断阀等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专业检查并及时消缺;每月对紧急切断阀、防爆风机与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联动功能进行测试,对故障线路及功能安排修复;
对气瓶间橡胶软管每2年更换一次,厨房灶台连接不锈钢金属软管视检查情况更换;
负责每月对各液化气站及沿途供气管线进行一次例行巡检,对燃气管道及保护箱体(不锈钢外罩)每年进行一次整体的除锈防腐和油漆修补,包括供气管道保温棉的增设检查和修补;
对气化炉日常接报维修和定期巡检,包括:
筒体、安全阀及活接、电加热器、气液相连接管、安全阀及仪表控制件等的检查保养;
气化炉的换水及防腐工作;
气化炉和备用气化炉的调换工作,每半年一次,换水每两年一次;
对流量计、压力表及安全阀日常接报维修和定期巡检,包括:
流量计、压力表及安全阀的泄漏、损坏、锈蚀检查及其配套相关设备的检查维护;
流量计、压力表及安全阀的接地检查;
负责配合完成液化气站流量计、压力表及安全阀外检校验的拆装工作,负责故障压力表及安全阀的采购更换及外检校验工作;
其它零星的维修消缺:包括管道保温棉、防静电装置及跨接线缆等;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日常接报维修和定期巡检:
所有声光报警器的故障更换;每月对报警控制器、紧急切断阀和防爆风机的联动功能进行测试和故障消缺;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日常接报维修和定期巡检,包括
负责所有声光报警器的故障更换;负责每月对报警控制器、紧急切断阀和防爆风机的联动功能进行测试和故障消缺;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控制器供电系统可用,主、备电切换;
控制器声光报警器声光报警功能;
控制器消声功能;
控制器联动功能;
探测器及声光报警器的探测、报警功能;
套管、系统线路完好可用(含线路老化、对地绝缘、短路、断路等);
每周外观检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性能测试;
两台可燃气体探测器(手持式)的定期送检和故障采购更换;
配电系统的日常接报维修和定期巡检
包括:动力配电箱、防爆风机、防爆开关、照明灯具等设备的日常接报维修和优化改造,包括液化气站内静电释放装置及接地跨接线缆;
电气防爆性能检查及风机联动试验每月进行一次;
其他工作及要求:
在维保期内,如遇设备故障影响液化气的安全使用,维保单位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其他零星消缺或故障(含配电照明、工艺管道及报警系统可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所产生的路费、住宿费、小型零配件(100元以下)及维修人工费包含在维保费用中,不再另行计算;
维保单位必须在我方提出的维护保养时间内准时前来进行维护保养;
维保单位负责对现有燃气系统、设备及管线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合理性改进建议和改造实施方案,对主管部门提出的改造要求积极响应;
负责特种设备(液化气站压力管道)及燃气系统管理法规的咨询服务,协助三门核电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液化气站压力管道应急预案并配合每年两次的应急演练;负责液化气站压力管道的应急抢修服务;
配合外部单位对液化气站压力管道年检的工作,并完成年检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III、规范/法规
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燃气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规定: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14年1月1日实施)
《燃气管道维护保养组织设计》
《液化石油气站操作规程(强制气化)》
《液化石油气站操作规程(自然气化)》
《安全生产奖励及违章惩处规定》(G-IS-GBP-115)
《液化气站压力管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G-EP-GBP-102)
IV、责任范围
燃气系统的日常检查工作由燃气使用单位自行负责,维保单位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燃气系统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法规和技术规范,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每月对燃气系统进行巡检、维修保养、测试,确保燃气系统及报警系统完好有效,以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并出具相关检修总结/报告。
燃气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性能测试和故障排除工作由公司确定的维保单位负责,公司保卫处负责消防安全监督,安全质量处负责工业安全相关监督,特种设备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汇总食堂燃气管道日常管理、使用、维护、检查和测试的记录,并建立相应安全技术档案;协助、督促食堂燃气管道按规范要求进行的定期检验。
每次检查、测试完毕,维保单位应当做好检查测试报告和记录。
在维保期内,如遇设备故障影响液化气的安全使用,维保单位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其他零星消缺或故障(含配电照明、工艺管道及报警系统可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按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和规范执行,满足合同要求,服务质量达到合格、无安全事故。
维保单位应当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总体接口协调工作,处理和协调合同业务工作,并根据承担实际工作量配备充裕的人力,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维保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专业技术人员须随时待命,通讯必须保持随时通畅,并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接口管理和维保结果确认;维保单位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质或操作证书并报三门核电备案,并随时接受三门核电的监督、考核。维保及检测人员应当具备消防技术人员相关资格证书。
检修、维保及更换所需备品备件及元器件由维保单位自购,但须甲方认可,并应及时提供备品备件及更换元器件清单及采购合格证,供甲方审查;对于需离开核电厂维修的缺陷或故障器件设备,在保证燃气系统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维保单位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修复的器件设备返回核电厂。
V、服务期限
维保期限:维保期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和GC2级压力管道的安装、维修和改造许可。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潜在供应商可在2018年12月24日至28日10:00时前,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报名。
(二)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愿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服务电话:***-********。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点击“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参与项目,找到“2019~2020年厂前区液化气站及附属压力管道的维保”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参与的项目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
四、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发布。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3日17时00分,地点为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商务合同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3、如对本公告及具体要求有疑问,报价人应在2018年12月28日11:00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向我公司提出。
六、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子文
联系电话:151*****265
地址:浙江省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邮箱:xiaozw@cnnp.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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