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山景区提质工程景观配套绿化工程澄清文件1
天龙山景区提质工程景观配套绿化工程澄清文件1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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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11-20 15: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2019-01-11 09:00:00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太原市苗木储备中心和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天龙山景区提质工程景观配套绿化工程(工程编码: RJ********12),做出下列澄清。澄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作出的修改或补充,并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内容如下: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
递交时间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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