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2019年大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及检验配合工作招标公告

石化2019年大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及检验配合工作招标公告


锦州石化2019年大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及检验配合工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H-GC-GKZB201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2019年大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及检验配合工作已由项目业主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维检修费用,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基本要求

2.1 建设地点:锦州石化分公司内各装置。

2.2 项目规模:2019年大修期间锦州石化公司各车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和检验配合工作(保温拆除与恢复、刷漆、焊缝及母材打磨、缺陷返修、脚手架搭拆)。

2.3 招标范围:2019年大修期间锦州石化公司各车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和检验配合(保温拆除与恢复、刷漆、焊缝及母材打磨、缺陷返修、脚手架搭拆)。

2.4 计划工期:大修计划工期2019年5月6日停车,检修65天。耽误大修工期2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其列入中石油施工单位黑名单,并扣罚已完成的合同价款10%。

2.5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一常、二常、二催、三催、气分一罐区、气分二罐区、兴海等装置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及配合工作,以及装置内加热炉管的检验,其中压力容器419台,压力管道1218条(暂定);二标段:连续重整、芳烃抽提、汽油加氢、航煤加氢、二套制氢、加氢裂化、氢气回收、加氢改质等装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及配合工作,以及装置内加热炉管的检验,其中压力容器466台,压力管道940条(暂定)。

2.6 质量要求:检验配合工作应服务于检验工作,检验配合工作包括保温拆除与恢复、焊缝及母材打磨、缺陷返修、刷漆,检验配合工作除应满足检验工作要求外,施工过程符合现行国家法规标准和锦州石化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压力容器检验应符合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关标准要求;压力管道检验应符合 TSG D7005-2018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及相关标准要求;焊缝及母材打磨质量(打磨宽度和粗糙度)符合NB/T47013 检测项目有关要求;缺陷返修质量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标准;防腐、保温、保冷恢复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制造标准,除此以外整个活动应符合适用的国家法规标准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的要求。

2.7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无进度款;无质保金。工作全部完成,出具报告后按招标人财务制度规定付款。

2.8 计价方式:

2.8.1直接检验费用投标人按招标人给定的暂估总价自主确定给予招标人的费用优惠比例,即下浮比例,计算投标总价作为投标报价。结算时总价为按辽价发97号文件计价标准规定的计算标准和符合法规标准的检验工作量及方法计算总价,按中标的优惠比例下浮后的价格结算。

2.8.2 辅助配合费用投标人按招标人给定的暂估总价自主确定给予招标人的费用优惠比例,即下浮比例,计算投标总价作为投标报价。结算时总价为按锦石化分办字[2018]88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的总价,按中标的优惠比例下浮后的价格结算。

2.9 最高投标限价及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一、二标段分别为570万。其中(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费限价:辽宁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辽价发[2017]97号)文件计价标准下浮5%,380万;(2)辅助配合限价:锦石化分办字[2018]88号文件计价标准下浮5%,190万 。

确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法、标准或计算公式:根据工程造价部工作联系函[关于2019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拦标招标确定最高限价](1)辅助配合费用按定额(执行锦石化分办字[2018]88号文件规定的定额,可竞争费用为:措施费(不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可竞争费用拦标费率为58.431%,不可竞争费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1.016%)、安全生产费(3.048%))计算,估算总额200万元,下浮5%,为190万元。(2)直接检验根据工程造价部工作联系函【2018-YJS021】按辽价发97号文件计价,估算400万,下浮5%,为380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检验机构应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综合甲类检验资质(项目包括RD3、RD4、DD3),检验配合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1级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

3.3 检验配合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检验配合单位具备有效的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业绩要求: 2015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 日已完成的同时具有石油化工方面的如下三种业绩: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业绩至少两项(单独容器或单独管道业绩无效),III类压力容器和GC1级管道的安装或维修业绩(单独容器或单独管道业绩无效)。(以合同为证。项数按合同算

3.5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项目负责人(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3.6. 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3.6.1 检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检验师(RS)或压力管道检验师(DS)资格并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检验配合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机电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需要提供:a.资格证书,b.施工合同、劳动合同,c.发包方证明材料或工程资料证明,d.社保证明材料)检验及检验配合负责人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替代。

3.6.2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压力容器检验师、压力管道检验师各不少于2人;检验配合项目 安全员、(安装专业)质检员、焊工不少于2人必须配置并具有有效的相应资格证书(以 有效的资格证书 为证)。

3.6.3 项目管理团队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签约员工。(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为证)。

3.7. 拟投入的设备设施要求:检定有效期内的超声波测厚仪4台、超声探伤仪2台、磁粉探伤机2台、便携式直读光谱仪及标块1台/套、射线探伤机1台、里氏硬度计及试块1台/套、现场金相显微镜及摄像设备1台套,耐压及泄漏性试验设备1台套 (以 有效检定校准报告 为证、非检定设备已购置/租赁合同为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不可租赁)。

3.8. 中标人的施工人员入场需要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项目业主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经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检验中心211室)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500元(不分),售后不退。

4.3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 月 17 日9时 00 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10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每标段),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2号 邮编:1210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号:****************835

招标机构:锦州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

联 系 人:朴志刚 电话: ****-*******

手机:176*****562 传真: ****-*******

电子邮件:jzpzg@petrochina.com.cn


标签: 检验 压力管道检验 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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