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安砂镇凉坑村主干道路灯安装工程的答疑公示
永安市安砂镇凉坑村主干道路灯安装工程的答疑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安砂镇凉坑村主干道路灯安装工程已由永安市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以永政移函(2018)48号,建设单位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安砂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永安市安砂镇凉坑村主干道路灯安装工程,工程造价约人民币约13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公路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市安砂镇凉坑村主干道路灯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566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公路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2)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时代广场1369号A1_114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9日8时00分00秒至2018年12月25日 17时00分00秒到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时代广场1369号A1_114号)购买招标文件(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1月02日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2日下午15:00,提交地点为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市巴溪大道时代广场1369号A1_114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安市安砂镇,邮编:366021
电子邮箱:/
电话:139*****116,传真:/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时代广场1369号A1_114号 ,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小吴、小邓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安市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
地址:永安市湖滨路616号
联系电话:0598-*******
永安市安砂镇凉坑村主干道路灯安装工程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WCYA(2018)032号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 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现修改为: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 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请各投标人执收据到招标公司领取答疑文件,未领取者招标人、招标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招 标 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
标签: 路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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