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用房工程一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综合业务用房工程一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宜宾县国家税务局横江分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
一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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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宜宾县国家税务局横江分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 已由 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宜县发改政策[2010]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县国家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宾县国家税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县发改政策[2010]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5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普安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 1 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 ;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163.22平方米(其中车库建筑面积47.25平方米)。
工 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注册不在四川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出示《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近三年承担已完成2个以上类似项目(房屋建筑工程)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7月22日 至2010年07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县国家税务局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8月13日 11点00分 ,地点为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县国家税务局
地 址: 宜宾县柏溪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 先 生
电 话: 133*****363
传 真: 083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清江东路80号成都烟草大厦0708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谢小姐
电 话: 139*****06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0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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