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卫星站招标公告
便携式卫星站招标公告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财采计[2010]手工11号计划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消防总队的委托,对其"救援装备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EZC-2010-ZX241/22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便携式卫星站 4套
四、投标人资格及投标货物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4. 投标人若非原始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投标主要卫星设备及天线的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销售该设备的正式授权证明文件。
5. 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卫星设备及天线的原生产厂家出具的质保期内原厂保证履行合同设备质量保证、维修、售后服务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承诺文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功放设备的国内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入网许可证。
7. 投标人必须提供系统所配设备如与公安部消防局要求不一致导致无法与主站联通则免费升级、安装、维护的承诺文件。
8. 投标人应有完成过类似规模招标内容的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得
1.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填写《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发到本章中的电子信箱或传真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便获得进一步信息或查看招标文件。
2.供应商可从2010年7月16日起至8月2日17:00 时止(08:30-12:00,15:00-17:30)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6日9:00时整(8: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10年8月6日9:00时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开标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3.样品送达时间和地点:所有样品应于2010年8月5日17:00时前递交到湖北省消防总队,并安装调试完毕。逾时送达恕不接受。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质疑和答疑
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提出质疑(可就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条款或排他性条款等提出疑问和建议)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22日15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拟于2010年7月22日15时整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需要澄清和质疑的内容召开答疑会,请潜在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会议内容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发给每个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九、联系方式
1.湖北省消防总队
联系人:袁慎辉 朱咏涛
电话:***-********
2.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汪存林 倪慧荣 彭 莹
Email:hbzfcg@126.com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特1号(家乐福洪山广场店背后)
附件1:投标人信息登记表
附件2: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附件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投标人信息登记表
序号 | 内 容 | 投标人填写 |
1 | 投标人名称 | |
2 | 联系人姓名 | |
3 | 手机电话 | |
4 | 办公电话 | |
5 | 传真 | |
6 | 电子邮箱 |
附件2: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招标货物:4套便携式卫星站。
二、交货期和质保期
2.1交货期:15日内。
2.2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三年。在质保期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应负责免费更换,质保期也应相应顺延。
三、验收
3.1验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3.2验收的内容包括所投货物的数量、技术性能、系统设备、操作及检修规程等。
3.3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交付所有资料。
3.4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并可向中标人提出经济赔偿。
四、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4.1为了保护采购人避免因中标人不当行为造成损害,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合同方能生效。对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供或提供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采购人将视其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并可选择排名靠后的备选中标人签订合同。
4.2中标人因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货物的,或所投货物实际技术性能与投标文件响应不一致且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等,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相关主管部门将视情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4.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货物(工程)验收合格后转为中标货物(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标货物和各项服务等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均无问题时,质保金将在一个月内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五、系统概述
5.1为适应公安消防部队新时期灭火救援任务需要,根据《武警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项目网络和硬件分系统实施方案》要求,配备4套便携式卫星站。每套便携式卫星站主要由天线及跟踪控制系统、射频系统、调制解调系统、网管信息接收单元、供配电系统、音视频采集处理系统等组成,要求可方便地搭载在通信指挥车上,到达现场后可迅速展开进入工作状态。系统具有如下功能:
六、系统结构和配置
6.1 系统结构
6.2 系统配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自动便携站天线 | 1 | — |
2 | BUC | 1 | 推荐选配ADVANTECH、 WAVESTREAM等 |
3 | LNB | 1 | |
4 | 射频单元高频软波导 | 1 | — |
5 | 卫星调制解调器 | 1 | 按部局要求,选配Comtech |
6 | DVB接收机 | 1 | 按部局要求,选配Comtech CMR5975 |
7 | 便携箱 | 1 | — |
8 | 图像处理终端 | 1 | 根据部局要求型号确定 |
9 | VoIP语音网关 | 1 | 根据部局要求型号确定 |
10 | 三层交换机 | 1 | — |
11 | 便携式汽油发电机 | 1 | — |
12 | 配套附材 | — | 线缆、功分、取电夹、连接件等 |
七、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7.1通信能力
7.2总体设计要求
品目一:
一、招标编号:EZC-2010-ZX241/22/1
二、招标内容:便携式卫星站天线系统
三、数量:1(套)
四、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1等效口径等于
4.2预置多颗常用卫星参数,具备一键通自动对星功能。
4.3配天线控制器、高性能信标接收机,跟踪精度高。
4.4架设开通时间不大于3分钟。
4.5碳纤维反射面,重量轻,抗震能力强,集成度高,工作适应温度范围广。
4.6天线应具有高增益、高效率、低旁瓣、小电压驻波比等良好电气特性,旁瓣特性和交叉极化隔离度等指标满足卫星公司入网要求。
品目二:
一、招标编号:EZC-2010-ZX241/22/2
二、招标内容:便携式卫星站射频系统
三、数量:1(套)
四、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1功放功率16瓦(P1dB)。
4.2系统带内外杂散、三阶交调、相位噪声等主要电气技术指标符合IESS308标准。
4.3设备使用寿命及MTBF较长,核心设备MTBF时间至少应大于30000小时。
4.4低噪声放大器LNB:
********0">品目三:
一、招标编号:EZC-2010-ZX241/22/3
二、招标内容:便携式卫星站调制解调器系统
三、数量:1(套)
四、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1调制解调器必须能纳入到部局中心网管系统统一管理,配备与部局网管系统同标准的网管模块,并能与部局中心站和各总队分中心站调制解调单元直接互连互通,以便于全国统一网管,集中控制,共享卫星带宽资源。
4.2 DVB解调器应按照部局提供的参考型号配置,保证网管信息的有效传输。
4.3调制解调器主要配置要求如下:
品目四:
一、招标编号:EZC-2010-ZX241/22/4
二、招标内容:系统供电和其它应用设备
三、数量:1(套)
四、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1系统供电要求外接市电和便携式发电机供电两种方式。
4.2三层交换机:24口,带路由功能。
4.3便携箱要求:
4.4语音网关、编解码器或电视会议终端等应用设备按照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综合集成方案建设。
附件3: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办法及细则。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性价比法。
二、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一)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检查投标文件和投标货物是否符合本文件第二章第26.5条所列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投标将视作无效投标。
(二)服务、商务评议(占30%)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评分细则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详见《商务评分表》)
(三)技术评议(占70%)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议,投标文件技术响应部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做0分处理:
1.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所投主要设备的响应与原版技术样本不符且没有提供有效技术资料进行说明的,或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
2. 不满足标注“?~”号条款或每一品目中一般技术指标负偏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
3.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的。
4.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技术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四)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议,即:评委按照招标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所得商数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商数=(投标人汇总得分/该投标人投标报价)?~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最高的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备选中标候选人。
三、评分标准
(一)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办法 |
1)投标人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 凡有符合其中一条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2)投标人未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 | |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 | |
4)投标人非原始生产厂家,未提供投标主要卫星设备及天线的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销售该设备的正式授权证明文件的。 | |
5)投标人未提供主要卫星设备及天线的原生产厂家出具的质保期内原厂保证履行合同设备质量保证、维修、售后服务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承诺文件的。 | |
6)投标人未提供投标功放设备的国内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入网许可证的。 | |
7)投标人未提供系统所配设备如与公安部消防局要求不一致导致无法与主站联通则免费升级、安装、维护的承诺文件的。 | |
8)投标人没有完成过类似规模招标内容的相关业绩,未提供合同证明文件的。 | |
9)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 |
10)提供证明所投货物合格的证明文件不完整的。 | |
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来源地的或来源地不符合要求的。 | |
1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13)投标人与采购人、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利害关系的。 | |
14)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15)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 |
1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 |
17)投标有效期不足120天的。 | |
18)投标货物交货期(施工工期)及质保期不满足招标要求的。 | |
19)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 |
20)可供选择的投标方案的。 | |
21)中标后不同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 |
22)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
(二)商务评分表(占30%)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制作(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和封装) | 相比最好2分,一般1分,较差0.5分 |
2 | 投标人生产设备、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 | 相比最好得2分,较好2分,一般1分 |
3 | 投标人资金状况、交纳税金、银行资信度等情况 | 相比最好得2分,较好2分,一般1分 |
4 | 所投货物08年至10年6月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等)。 | 每提供一个类似或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销售业绩加2分,每提供一个小于本次招标规模的销售业绩加1分,最多不超过8分 |
5 | 投标人的供货、售后服务信誉(提供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 | 相比最好3分,一般1分,较差不得分 |
6 | 主要设备提供备品、备件 | 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7 | 承诺系统运行发生故障2小时内做出反应,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人力在两个日历天内解决问题 | 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8 | 保证到货期的措施 | 相比最好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不得分 |
9 | 有完善的培训、故障解决和巡检方案 | 相比最好的2分;一般得1分,较差不得分 |
10 | 承诺重大活动派人到现场做技术保障 | 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11 | 其它优惠承诺 | 相比最好的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说明: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评审,并打分。
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所提供案例要同时提供相关的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或传真号码等可求证的线索。如发现有失实情况,视为无效投标。近三年同等或更大型项目业绩部分的案例不能重复得分。
(三)技术评分表(占70%)
招标文件要求 | 评分标准 | |
品目一:便携式卫星站天线系统 | ||
4.1等效口径等于 | 1.有2项以上(含)一般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每一项技术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减3分。 | |
4.2预置多颗常用卫星参数,具备一键通自动对星功能。 | ||
4.3配天线控制器、高性能信标接收机,跟踪精度高。 | ||
4.4架设开通时间不大于3分钟。 | ||
4.5碳纤维反射面,重量轻,抗震能力强,集成度高,工作适应温度范围广。 | ||
4.6天线应具有高增益、高效率、低旁瓣、小电压驻波比等良好电气特性,旁瓣特性和交叉极化隔离度等指标满足卫星公司入网要求。 | ||
品目二:便携式卫星站射频系统 | ||
4.1功放功率16瓦(P1dB)。 | 1.有2项以上(含)一般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每一项技术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减3分。 | |
4.2系统带内外杂散、三阶交调、相位噪声等主要电气技术指标符合IESS308标准。 | ||
4.3设备使用寿命及MTBF较长,核心设备MTBF时间至少应大于30000小时。 | ||
4.4低噪声放大器LNB: | ||
品目三:便携式卫星站调制解调器系统 | ||
4.1调制解调器必须能纳入到部局中心网管系统统一管理,配备与部局网管系统同标准的网管模块,并能与部局中心站和各总队分中心站调制解调单元直接互连互通,以便于全国统一网管,集中控制,共享卫星带宽资源。 | 1.有2项以上(含)一般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每一项技术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减3分。 | |
4.2 DVB解调器应按照部局提供的参考型号配置,保证网管信息的有效传输。 | ||
4.3调制解调器主要配置要求如下: | ||
品目四:系统供电和其它应用设备 | ||
4.1系统供电要求外接市电和便携式发电机供电两种方式。 | 1.有2项以上(含)一般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每一项技术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减3分。 | |
4.2三层交换机:24口,带路由功能。 | ||
4.3便携箱要求: | ||
4.4语音网关、编解码器或电视会议终端等应用设备按照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综合集成方案建设。 | ||
样品测试 | 1、机动性(集成度高) | 相比最好2分,较好1分,一般0.5分 |
2、机动性(拆组合理、轻便) | 相比最好2分,较好1分,一般0.5分 | |
3、可操作性(操作简便) | 相比最好2分,较好1分,一般0.5分 | |
4、可操作性(收展快速、连接简单) | 相比最好2分,较好1分,一般0.5分 | |
5、性能测试(架设开通时间短) | 相比最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 | |
6、性能测试(图像延时短、清晰、不失真、流畅) | 相比最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 | |
7、性能测试(语音延时短、清晰、不失真、流畅,与图像同步) | 相比最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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