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部分食品安全采样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和硕-YC2018-011)的采购公告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部分食品安全采样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和硕-YC2018-011)的采购公告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部分食品安全采样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和硕-YC2018-011)的采购公告 受宜春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的委托,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宜春市部分食品安全采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竞标。 一、招标编号: 和硕-YC2018-011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宜春市部分食品安全采样采购项目。 2.服务采购需求:
三、投标方需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新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前两个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或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开标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查询,被查询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银行保证金进账单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19年1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宜春市钓台路889号(地中海大酒店对面)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若需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磋商文件费的,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133*****357。 2)报名时须出具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五、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六、磋商文件投送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三楼) 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 133*****357 地址:宜春市钓台路889号(地中海大酒店对面) 采购人 联系人:张明芝 联系电话:180*****910 地址:宜春市文艺东路一号 八、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018年 12月 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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