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委办公室(机关) 中共宁河区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HCG*******)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委办公室(机关)委托,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中共宁河区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共宁河区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HCG*******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63.775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外埠来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须同时提供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二)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持有由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三)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四)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 2018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六)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如受权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磋商会。(七)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12-25到 2019-01-0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每日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1-07 14: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1-07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俊军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委办公室(机关) 2.采购人地址: 芦台镇光明路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建:158*****50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委办公室(机关)、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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