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健康促进试点县宣传制品招标公告
制作健康促进试点县宣传制品招标公告
制作健康促进试点县宣传制品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共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拟对制作健康促进试点县宣传制品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港鑫竞磋(货物)2018-056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制作健康促进试点县宣传制品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37.2338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下载磋商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10天内); (6) 其他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制作的能力。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12月25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12/26 09:00--2019/01/02 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东座4楼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投标人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01/07 09:30 |
开标时间 | 2019/01/07 09: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东座4楼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共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戴主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沙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qhgangxin@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东座4楼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巷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共和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
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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