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路面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省丽水市53省道丽浦线(龙泉段)路面整治工程项目经丽市公[2006]88号文批准建设,总投资约2077万元。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就绪,具备招标条件,现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就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龙泉市路面整治工程项目指挥部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招标采购。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概况、合同段划分、计划工期:
丽水市53省道丽浦线(龙泉段)路面整治工程,全长15.45KM;共分一个合同段;工程施工路段分别为53省道丽浦线K87+000-K91+150(大修)、K102+550-K103+500(中修)、K103+500-K113+850(大修)。计划工期5个月。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的公路养护企业;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均可报名参加投标,资格实行后审。
三、申请人可于2006年7月3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时止(北京时间),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委托书、企业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到浙江省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报名(龙泉市行政大楼西楼四层)。以上所需资料报名时均应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并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必须于2006年8月20日9:00(北京时间)之前完成送至浙江省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行政大楼西楼四层),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开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剑池信用社;帐号:****************092246
六、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地址:浙江省龙泉市贤良路333号,龙泉市行政大楼西楼四层
七、联系方式
龙泉市路面整治工程项目指挥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郑俊
电话:****-******* 联系电话: ****-*******
传真:****-*******
龙泉市路面整治工程项目指挥部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2006年 7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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