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区博物馆与图书馆建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丰润区博物馆与图书馆建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唐山市丰润区博物馆与图书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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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丰审批招标核【2018】43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唐山市-丰润区 | ||||||||||||||||||||||||||||||||||||||||
招标内容: | |||||||||||||||||||||||||||||||||||||||||
唐山市丰润区博物馆与图书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丰润区博物馆与图书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招标核【2018】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浭阳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丰润区浭阳新城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唐山市丰润区浭阳新城管理委员会2.2项目名称:唐山市丰润区博物馆与图书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2.3项目地点:唐山市丰润区光华道北侧、车站路东侧2.4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工程包括建设博物馆和图书馆。总用地面积在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8000平方米以下,其中博物馆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图书馆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博物馆地上建筑面积控制在7500平方米以下,图书馆地上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以下,地下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左右。建筑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从室外地坪算至檐口)。按0.8个/100㎡建筑面积设置停车位,残疾人停车位不应少于2个,应兼顾大车货车临时停车。建筑密度低于40%。未尽详见建设报告内容要求。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含景观)设计等。(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3)手续办理:除财政局审定的前期费用外,其它项目手续办理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财政局审定的前期费用:前期工程咨询费、工程勘察费(含勘界报告费)、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第三方跟踪审计费、施工图审查费)2.6工期:326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职称证书的时间为准);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以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26至2019-01-02,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 12: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以下简称“交易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交易管理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1-15 09:30,地点为唐山市丰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丰韩路与102国道交叉口东侧路北,天明物流大厦A座)。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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