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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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请有资格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一)报价须知:
1、 询价单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为出厂标配;
2、 严格按照询价单要求,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未经采购中心批准,不准做任何改动,或任意添加内容,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询价单要求,为无效投标。
(二)供货方式:
供应商接到由采购中心提供给采购单位的提车通知书后,才能让采购单位验收提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采购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验收、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并签验收单;供应商将发票和验收单提交给采购中心后付款。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生产厂家合格产品的要求,按厂家规定的保修维修(采购单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报价
1、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
2、报价应为货物到位的全部费用。
(六)报价成交办法:
1、询价单按合计报价进行比较,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合格报价,以采购单位意见确定成交供应商。
2、如果询价单最低合格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二、询价单报送地点: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502室)
三、报送时间:2006年7月21日上午9:30分之前。
四、询价采购内容:
五、注意事项:
1、以密封的形式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2、采购中心按投标报价经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单位
3、按规定时间迟交的询价采购报价单,政府采购中心拒收;
4、按指定项目、品牌、型号、颜色、数量填报,否则无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海欣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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