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村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太阳能路灯及安装招标公告
九龙村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太阳能路灯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垫江县太平镇九龙村乡村振兴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由县振兴办下达资金予以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垫江县太平镇九龙村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建设地点:垫江县太平镇九龙村。
2.3 招标范围:在垫江县太平镇九龙村路灯采购及安装100盏。
2.4 工程投资:垫江县太平镇美丽乡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资约290000元。
2.5 施工工期:总工期为30日历天,在2019年1月30日前必须完工。
2.5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太阳能路灯代理资质或太阳能路灯生产厂家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对太平镇美丽乡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投标,任何投标人不能突破290000元的最高限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提前报名,开标时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5日起在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tpz.cqsdj.gov.cn/)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tpz.cqsdj.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500元,报名有效期截止时间前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开标前投标人凭银行缴款回执单进行现场报名和提交文件,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垫江支行;户名:垫江县财政局;账号:****************754。备注写:太平镇九龙村路灯投标资料费500元,回执单一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招标人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做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但需经招投标双方共同认定。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在采购及安装合同中详细约定。
附件:1:投标人须知 路灯投标人须知.doc
2、投标文件 路灯投标文件.doc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 12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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