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单位2019年桶装饮用水招标公告
16家单位2019年桶装饮用水招标公告
包钢股份炼铁厂、炼钢厂、煤焦化工分公司等16家单位2019年桶装饮用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项目编号:GF-SCB-1812-Y06-B-198。
2.项目概况
包钢股份巴润矿业公司、煤焦化工分公司、炼铁厂、炼钢厂、薄板厂、动供总厂、运输部、销售分公司、技术中心、计量中心、化检验中心、稀土钢板材厂、稀土钢炼铁厂、包钢利尔、工程服务公司、特钢分公司16家单位,桶装饮用水需求量约为50.5万桶,项目概算金额为278万元(含税),桶装饮用水规格要求18.9L/桶,并且达到国家标准GB19298-2014要求,中标单位需按招标人要求将桶装饮用水配送至各单位指定地点。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5元/桶(含税、含运费),合同执行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投标保证金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饮用水生产经营,并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桶装饮用水生产、灌装等厂房及设备设施,具备桶装饮用水中标数量的生产、运输、配送等能力;
3.2 投标单位须通过饮用水生产许可、卫生许可的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提供饮用水生产许可、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4投标单位须提供本次所供桶装饮用水水质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检测指标须达到或优于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GB19298-2014的要求;
3.5投标单位须提供2018年经卫生防疫部门或技监部门检疫检验的合格证明或抽检报告(提供复印件);
3.6投标单位须具有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处理能力,须编制《突发事件下饮用水供应应急处置方案》;
3.7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8业绩要求:提供2017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88.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4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303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310房间。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监督单位: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信息大楼;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王昱博(文件发售)****-*******
张 博(项目咨询)****-*******/*******
电子邮件:bgzbzx05@163.com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18年12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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