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福建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福建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26日11: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27日08:30至2019年01月03日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1301-1303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25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301-1303室1316-1322室 | ||
预算金额 | ¥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范境婷、郭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潘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301-1303室1316-132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范境婷、郭燕****-********-*** |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M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境婷、郭燕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9号
联系方式:潘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境婷、郭燕****-********-***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301-1303室1316-132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服务(货物)名称 | 最高控制单价 | 数量 | 合同包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不动产权证书 | 5.0元/本 | 150(万本) | 180000 |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1.0元/张 | 150(万张) | |||
合计: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效的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 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3、投标人需提供以下书面声明:3.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2提供近三年未发生泄密事件和非法获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等保密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4、 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 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自有设备证明材料。5. 1自有4色及以上对开胶印机不少于3台。5. 2自有不少于2条包含锁线,裱糊,折背,模切、压平工艺的装订生产线,其中分段生产的供应商需凑够所有工艺的分段设备为一条完整的生产线。5. 3自有不少于2条号码质量在线监测设备。5. 4自有不少于2台专业烫金设备。5. 5自有不少于1台CTP制版设备。所有设备需按要求分别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设备清单、相应图片、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说明。6、投标人独自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省级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采购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10、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含其他印刷品印刷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1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防伪票证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7日 08:30至2019年01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1301-1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需提供以下材料:(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2)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国家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301-1303室1316-132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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