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姜湾农贸市场水渠改造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醴陵市姜湾农贸市场水渠改造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醴陵市姜湾农贸市场水渠改造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12月07日


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醴陵市市场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醴陵市姜湾农贸市场水渠改造工程项目,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姜湾农贸市场水渠改造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18】000566

3、委托代理编号:MXZB-LL-2018-03174

4、采购总预算:623949.00元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名称

数量

总预算(元)

1

醴陵市姜湾农贸市场水渠改造工程项目

1项

623949.00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醴陵市姜湾农贸市场水渠改造工程项目

详见

附件

详见

附件

1、1、支付方式:醴陵市市场服务中心(财政资金)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要求:

(7)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件1-3)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

式附件1-4)。

5、特殊资格要求的证件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均需检验原件,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17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

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醴陵市市场服务中心

地址:醴陵市瓷城大道68号

联系人:高剑

联系电话:153*****596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醴陵市烟花市场二期C20栋9-10号门面(汇邦漆二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名称:醴陵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醴陵市江源路16号

联系电话:****-********


附件1-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 日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渠 农贸市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