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电压配电装置设备等招标公告
发电机电压配电装置设备等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白市水电站位于沅水干流上游河段清水江的下游,坝址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境内白市镇上游约2.8km处,距天柱县城30km,上距挂治梯级水电站56.3km,下距托口梯级水电站56.2km。
电站安装3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20MW。电站保证出力90.0MW,年利用小时数2943h,多年平均发电量约12.36亿kWh。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所有合同设备均应满足“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要求。
本工程计划首台机投产时间为2007年12月,2号机投产时间为2008年4月底,3号机投产时间为2008年7月底。
现白市水电站500kV主变压器、发电机电压配电装置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设备制造商。
2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2个包,包括:
B1包:3台套500kV、160MVA三相双卷强油循环水冷升压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的设计、制造、型式和出厂试验、出厂前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至白市水电站工地买方指定地点、现场开箱检查、提供技术文件及资料;技术培训;现场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指导;售后服务;办理相关检验证件等。
B2包:发电机电压配电装置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的设计、制造、型式和出厂试验、出厂前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至白市水电站工地买方指定地点、现场开箱检查、提供技术文件及资料;技术培训;现场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指导;售后服务;办理相关检验证件等。
投标人可以投全部2个包,也可以只投B1包或B2包,每一包的投标文件应单独分卷成册提交。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应分开装订、分别密封。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中均应包括资质证明资料、质量保证体系、安装组织措施、运输方案、主要设备厂家等内容。
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4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4.1各包公共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正式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
(2)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投标人未按时完成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合同没有资格的充分理由,并提交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
(3) 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益损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主要人员的资格:执行本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培训买方人员及对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最好是曾经担任过同类型设备的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培训买方人员和对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技术指导负责人;
(5) 加工、检验与试验设备:
1) 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2) 具有按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设施和制造工艺;
3) 具有采用X射线、超声波、磁粉、染色等方法进行无损探伤的检验设备;
4) 具有进行车间试验的设施;
5) 具有按技术规范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
(6)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 投标人或其分包商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2) 对设计、制造能有效根据ISO9000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3) 对设计、制造的所有阶段都具有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部件的设计、尺寸、加工、质量、强度等的正确性。
(7)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合同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8) 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因管理不善带来的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4.2各包专项技术资质要求
(1) B1包:500kV主变压器
具有设计和制造500kV及以上变压器的能力、至少有两台500kV及以上的升压变压器已投产,且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
(2) B2包:发电机电压配电装置设备
离相封闭母线厂应设计和制造过至少2套与额定容量140MW及以上机组配套的离相封闭母线,且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
发电机断路器、电气制动断路器制造厂应设计和制造过类似设备,并在单机容量140MW,额定电流8000A及以上的电站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
(3) 提交有母公司(或控股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技术保证书面承诺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业绩等同看待。
5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5.1在本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发包人聘用为本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含母公司);
5.2已被聘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5.3由两个及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出售
本项目招标文件将于2006年7月20日至24日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大楼出售。整套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的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整/包。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招标文件仅面售,售出后概不退还。
投标人派人持本单位正式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前来购买。
7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8月24日上午10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本标将于2006年8月24日上午10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公开开标。
投标时本投标书中各包均应附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函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招标人):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10004
联系人:邓朝标
电话:****-*******
传真:****-*******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机关财务管理中心
开户行:长沙市建行赤岗分理处
帐号:****************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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