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镇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招标公告
龙华镇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食堂管理,推进镇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提高镇机关干部、职工伙食质量和食堂的服务水平。根据2018年12月5日下午龙华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对龙华镇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华镇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承包服务。
经营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金来源:承包资金由龙华镇人民政府负责拨款。
经营地点:仙游县龙华镇机关大院内。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凡本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从业人员,且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口碑较好,具备一定餐饮经营和管理经验;
2、身体健康(持健康证),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三、承包经营方式
1、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优先保证机关干部用餐。镇政府提供经营场所、厨房炊具、桌椅、经营场所用水用电。
2、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规定,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防火由经营者承担负责。
3、经营承包者承担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4、经营者要负责保管好招标方为其提供的场所及其他厨房配套设施,做好食堂餐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若发生人为损毁相关设施应当照价赔偿。食用油统一采用品牌调和油,如发现一次采用散装油,立即解除合,并抵扣履约保证金。
5、镇政府负责接待上级客人、镇各类会议用餐集中到镇机关就餐。
6、从第一个月开始,镇政府在次月上旬按时拨付经营者接待费(含会议就餐费)。
7、镇政府每月进行一次无记名食堂经营情况满意度测评,视测评结果对承包者补贴食堂卫生费。
8、镇政府不承担承包者社会保险费及劳保待遇等福利费用。
四、承包期限:壹年(其中含试用期2个月),即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申请投标人报名应交的材料、时间地点及招投标时间
1、承包人应交的材料:①本人介绍信(户籍所在地出具证明);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本人健康证原件(卫生部门体检);④履约保证金伍仟元(5000元),履约保证金现场开标未中标者当场予以退还。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仙游县龙华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办公室。
4、投标方式:采用随机抽签办法确 定中标人。
5、投标时间: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
6、开标地点:龙华镇党政会议室(四层)。
7、投标过程由镇法律服务所参与见证。
8、具体承包事宜,以合同为准。
招标人: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仙游县龙华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0594-0665电话:188-5097-9512
2018年12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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