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昆明市晋宁区2018年滇池流域生物质能源预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太阳能热水器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 1.1.项目慨况、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1)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2018年滇池流域生物质能源预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太阳能热水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NZDZB[2018]1-51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已落实。 (4)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 (5)采购预算价:845000.00元(大写:捌拾肆万伍仟元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文件相关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7)交货期及验收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安装调试验收完成,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根据合同、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负责组织验收,交货时中标人须向用户提供整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指标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将拒收;采购人可以邀请部分投标供应商代表或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自行对中标人所交货物和安装工程进行抽检,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如发现中标人有虚假应标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相关证据确凿的 ,用户方须直接反映给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同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对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 (8)付款条件:所有货物安装完成,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按采购方要求提供了售后服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9)本项目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①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②鼓励节能政策:在价格、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所列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节能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采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优先产品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③鼓励环保政策:在价格、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产品。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为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环保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环保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④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中提出的“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要求的精神,谈判小组将优先推荐本地企业。 (10)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配置、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不得指定品牌)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交货地点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1 | 太阳能热水器 | 一、技术要求: 1、 真空集热管采用高硼硅3.3特硬玻璃制造的全玻璃真空管: (1)规格180cm*58cm(20管); (2)内外壁厚1.6mm; (3)容积2.9L。 2、支架:(1)材质选用不锈钢、铝合金或钢材喷塑,厚度为1.4mm; 3、保温箱:(1)容积153L,内胆USU304-2B食品级不锈钢;(2)保温层采用聚氨酯整体发泡工艺保温;(3)外壳镀铝锌版、彩钢板或不锈钢板。 4、不锈钢冷水塔:容积250L,厚度为0.31mm, 5、辅材:送20米PPR及20米内管配件、淋浴喷头一套。 6、允许出现正偏离。 二、商务要求: 1、售后服务:主机保修三年,辅材及冷水塔保修一年。 2、在昆明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点,售后响应时间48小时以内。 3、必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各项数据须满足技术要求。 4、中标方在取得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前需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安装完工且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采购方将扣留中标价3%的质保金,待三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经中标供应商解决后予以支付,如中标供应商不予维修保养,采购方有权动用质保金用于该项目维保。 | 500 | 套 | 上蒜镇各用户指定地点 | 是 |
1.2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本采购货物产品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5年12月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处于被财政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禁止投标等情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 (4)若为省外供应商参加竞标的,须在昆明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具有专业人员和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房契或房屋租赁合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驻昆办事处相关证明、人员劳务合同、设备清单等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本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等前期咨询单位有相互控股、参股等重大利益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