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总体规划涉及江津区水利工作任务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新总体规划涉及江津区水利工作任务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根据区县编制的2018-2035 年规划大纲,配合市水利局开展有关专题研究和专业规划的编制,针对江津区 2018-2035 年规划水利工程项目,明确具体空间位置和占地范围、占地面积、有关制约因素、初估投资,并在1:10000比例尺以上工作底图上标注占地范围(含管理、保护范围),送区规划局纳入“多规合一”平台。在“多规合一”平台标注本区域现状水利工程、河道管理范围等边界补充纳入“多规合一”平台。规划成果满足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并达到渝水〔2018〕235号文件规定要求,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提交的成果需通过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局、区水务局审查。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2月26日 至 2018年12月28日 15: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14: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15: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水务局四楼会议室
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15:00
询价地点:江津区水务局四楼会议室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水务局
采购经办人:白玉灿
采购人电话:13452199118
采购人地址:鼎山街道体育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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